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0:25: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硕士研究

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保证中文系硕士研究生生源、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有必要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制定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二、 复试目的

结合专业及研究方向(领域)的要求,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为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三、 组织管理

(一)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复试

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本专业的教师担任其中最少3名为硕士生导师。

(二) 参加复试考核的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

杜绝学术腐败。

四、 复试时间

2015年3月27日至3月28日。 五、 复试人员

(一) 以当年拟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的比例为依据,确定参加复试人

员的名单。

(二) 复试人员包括: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和调剂考生,各类考生同一标准,公

平竞争。

六、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 1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2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3 )外语测试。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

4. 复试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各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应在复试期间到厦大医院参加体检。保留录取资格生不管是否已经体检,都必须参加此次体检。 八、调剂

1.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 1 )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 2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注意: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里进行,原则上要求有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国家线一般在3月20日左右公布。

( 3 )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 “985” 或 “211” 或教育部 75 所直属高校。

( 4 )在职专业学位生的调剂除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毕业年限的要求。

( 5 )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 6 )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 调剂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到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我校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邮寄至或传真至我校相关院系;

第二步 院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 招生办 复审;

第四步 相关院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第五步 考生到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tjxx/ )上补填调剂申请,以便我校通过调剂网履行复试和录取的相关网上程序。

九、录取

1 .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或 3 ) × 权重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院系可以院或系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 各院系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并为每位考生填写 “ 录取审批表 ” 报送至校招生办。

5.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6.录取信息必须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拟录取信息必须上网公示。

十、其它说明

考生如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或直接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义或咨询。

本方案中的规定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文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大学中文系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