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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工会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3.10.08 【实施日期】2003.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活力、健全工作机制和创新工作载体,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上海市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总工发〔2003〕18号)要求,上海市总工会就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工会服务于大局工作的需要。上海面临的新一轮发展,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工会基层组织中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将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把工会履行维护的基本 1 / 3

职责和坚持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

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全面提高工会基层组织工作水平的需要。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组织重要的基础,工会的各项工作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落实,工会的作用最终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体现。在工会组建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前提下,全面提高工会基层组织的实际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基层组织在“改革、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是上海工会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在工会基层组织中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把建会建制与建家有效的结合起来,把建家活动作为工会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能进一步推进工会基层组织的组织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创新、作用发挥和全面提高工会基层组织的工作水平。

二、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上海工会十一大精神,紧紧围绕上海新一轮发展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全面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水平,促进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原则:

1、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建设发展的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生产劳动的积极性。

2、突出维护的原则。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推进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3、服务群众的原则。工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倡导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 2 / 3

职工群众的需要,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4、创新发展的原则。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的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三、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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