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营业厅合作协议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3:51: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协议编

号:

中国电信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营业厅)

第一章 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 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 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 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 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 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

合同范本

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昆明市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合作营业厅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 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 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业务申请表

第七条 代理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以下业务:

1、中国电信CDMA UIM卡并办理入网开户业务。 2、中国电信固定电话业务。 3、中国电信互联网宽带业务。 4、话费代收业务。 5、新业务受理。

6、电信卡、充值卡销售。

7、办理甲方授权的各项变更业务。 8、电信定制手机销售。

第八条 保证金

乙方应根据代理业务的种类以及代理业务规模向甲方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最低额度为10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在代理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在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的保证金。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第九条代理佣金条款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销售电信产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合同范本

(一)代理佣金见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当期执行的渠道佣金政策

(二)批零差价乙方以批量买断充值卡的形式(一次不低于300元面值),佣金以折扣形式体现,折扣率统一标准为2 %,即充值卡不再另计取佣金。

(三)奖罚佣金,甲方阶段性地对代理商进行评估考核,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可以设臵奖罚佣金,佣金标准以甲方最终正式为依据,以甲方确认的奖励通知为标准。

(四)其它佣金(追欠等服务类佣金)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确保乙方发展的正常用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中国电信业务,保证正常用户使用的业务达到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二)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使用的相关票据。

(四)甲方负责对所经营电信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的宣传品。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有关电信业务的培训及技术支持。

(六)甲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拜访、召开会议等各种方式与乙方沟通信息。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发展情况、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主要为乙方的经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如乙方在考核期内所发展的用户数、该批用户带来的收入、该批用户的离网率、该批用户对中国电信的贡献率等项内容。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予以制裁和处罚。对乙方原因发生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造成客户投诉、新闻曝光等损害甲方利益和信誉的行为,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处罚和索赔的权利。

(九)甲方可以与其他代理商签订协议或与本协议类似的其他代理协议,乙方代理不具有排他性。

(十)甲方按照乙方业务发展情况,向乙方提供号卡等资源支持。

(十一)甲方指定专门渠道管理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协调双方有关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电信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有关政策。树立“以用户为中心、让用户满意、持续改善服务工作”的观念。 (二)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时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三)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服从甲方的业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乙方招聘录用营业客服人员应符合甲方的业务管理要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其业务工作。 (四)乙方应按照具体代理业务的有关规定,于每日17:00时前将当日代收的各项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营业款最晚于第二个工作日10:00前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如未及时划拨,每延迟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