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4:46: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

1.系统概述 1.1 系统构成

在让胡路西新建信号楼,还建列检所信息机房及还建驼峰信号楼,分别设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24小时有人值班室内设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设备用房设置气体灭火控制盘、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并设置监视模块、控制模块、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等。 1.2 电源

在让胡路西新建信号楼,还建列检所信息机房及建驼峰信号楼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附近设置1套24V消防电源。 1.3 设备配置需求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物资设备名称 火灾报警控制器 气体灭火控制盘 消防电源 智能型感烟探测器 智能型感温探测器 声光报警器 放气指示灯 紧急启停按钮 监视模块 控制模块

规格型号

单位 套 套 套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数量 3 3 3 7 13 10 5 5 4 3

2.系统功能

2.1消防控制设备对气体灭火系统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在延时阶段,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 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 2.2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二、技术要求 1.说明 (1)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及要求,主要由各相关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应的用户需求要求组成。

(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项目逐项答复,并应进行必要的说明。与招标技术文件有差异的地方应列出差异表,并做详细说明。

(3)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需求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以“对需求书的意见和同需求书的差异”为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进行解释的权利。合同签订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文件解释的权利,遇有修改,双方协商解决。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提出系统在质保期内的服务承诺及系统在质保期后的维护计划和维护方案。

(6)本技术标书及要求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消防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及联动模块是符合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进口产品,获得UL及FM认证,且为同一厂家系列标准产品。

(7)本技术标书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8)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和货物,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方的利益。

(9)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用户需求以及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方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招标人寻求澄清。

(10)由于相关专业的设计还未稳定,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未确定因素进行投标方案设计,任何未确定因素引起的变化将不影响总价。 2.总则 (1)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信誉可靠、技术先进、且有成熟的运用实例。

(2)FAS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种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火灾报警产品需获得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并经大庆市公安消防局或哈尔滨铁路局公安消防处备案登记。产品必须在明显位置粘贴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印制的安全认证标志。

(3)系统的主要组件(包括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点式感烟、感温探测器等)由同一厂商供应,并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设备。

(4)系统的设备,包括安装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布线方法、安装工艺、调试开通及验收等,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5)本条款仅列出主要设备的要求,其它附件及材料须符合中国有关标准并经业主认可方可使用。

(6)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如非本厂生产,应提供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投标方应在不增加价格条件下,提供供货时的主流电子产品。

(8)FAS系统不能因单点设备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开路、短路及接地),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9)FAS系统的所有设备包括计算机和显示器应在外界电磁场和静电干扰下,不能出现任何画面跳动和扰动。

(10)FAS系统的所有设备应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其抗电磁干扰,在27MHZ至910MHZ的范围内不能少于20V/m的磁场。

(11)设备可抵抗无线电频率为150KHZ至27MHZ中的接触性干扰或满足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12)FAS系统的硬件、软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通用性和先进性,并具备故障诊断、在线修改、离线编辑功能,同时系统设计遵循模块化原则。 (13)环境条件

FAS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火灾报警主机、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柜、火灾探测器、监控模块、警铃、手动报警器、破玻按钮等都应满足动车段站的环境及运营要求。 环境条件表

火灾报警控制器 气体灭火控制盘 火灾探测器 监视模块 控制模块 手动报警器 警铃 破玻按钮 工作温度 0~49℃ 0~49℃ -10~49℃ -10~49℃ -10~49℃ -10~49℃ -10~49℃ -10~49℃ 工作湿度 5%~95% 5%~95% 5%~95% 5%~95% 5%~95% 5%~95% 5%~95% 5%~95% 3.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1)系统网络响应时间小于3秒 (2)回路响应时间小于0.85秒

(3)系统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5万小时 (4)系统设备故障恢复时间 MTTR<30分钟

(5)系统设计寿命:FAS系统按整体使用年限不少于15年设计。 4.系统各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4.1火灾报警控制器

(1)控制器应有友好的人机界面,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原则。 (2)控制器采用模块化设计结构,由各功能插卡进行合理的配置。

(3)控制器具有一定的冗余措施,以满足特定事故状态下,仍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系统具有自诊断功能。

(4)控制器有口令保护和多操作者功能,操作功能有报警确认、系统复位、系统测试、灯号测试、信号复位、系统参数输入、闭锁及恢复部分设备、系统资料查询。 访问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