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编辑)暑期社会实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险现状的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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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电控学院赴佳县暑期社会实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查报告

一、 活动主题

实践自我,服务社会,关注农村,共创和谐

二、 活动目的

为了响应党中央关于大学生应积极投身参加社会实践的号召,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建功成才为指导, 在校团委和院团委的统一组织安排下,我们长安大学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特组织了这支大学生社会主义创新实践团队,于2010年8月赴陕西省榆林市佳县进行为期二周的学习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通过调查,掌握和反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和实施情况,并以资料形式记录储存,再与相关老师进行研讨,详解和分析。在暑期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上门走访、访问参观等活动,深入了解国家政策的推行,农村医疗的改革与发展现状,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去,了解国情,贴近民生,增强爱国主义情怀,勇担时代责任,以己所学,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我们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

三、 活动背景

我国是一个具有近9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建设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既不能走发达国家的老路,也不可能照搬目前城市依赖国家和社会救济的传统保障模式,应立足于农村,鼓励农民从自助走向互助,以合作的力量为主,配之于国家和社会的一定扶助。这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型医疗保障制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近几年发展迅速,发展过程中不断解放思想、深化认识、更新思路、团结实干。在新的形势下,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情况、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知晓程度和了解情况、以及相关的医疗情况满意程度的调查是一个重大课题。我们长安大学电控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选择榆林市佳县进行社会调查也就有很重要的意义。本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今年暑假我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题,选择榆林市佳县县进行了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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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访谈法

五、 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现状 1、 基本情况

佳县位于榆林市东南部,辖20个乡镇,653个行政村,27.2万人,其中农业户口占到93%。佳县北部为风沙区,西部为黄土丘陵沟壑区,东南部分为土石山区,自然条件极差。既无表面资源,也无已探明的地下资源,县城经济十分落后,佳县纯属农业县,但由于地处干旱季风式气候区,农业产值十分低下,农民收入低而不稳。

佳县共有公立医院21个,编制床位465个,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1.7张,各医疗机构共有执业医师271名,执业护士89名,平均每千人占有医技人员1.3名。除少数乡镇卫生院有手提式B超、心电图仪、X光机外,多数卫生院仍处于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的医疗现状,卫生资源十分落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2、 新农合运行情况

佳县于2007年4月份启动新农合工作,同年6月1日起实施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工作。在这三年多来,合作医疗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得到了全县广大农民的拥护和认可,为解决农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佳县已经实施了3年,现已初步形成了新农合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我们尝试从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农户参合率和补偿模式这四个方面来总体掌握其发展的真实情况。

(1) 管理体制

新农合组织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为了切实实现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推进新农合工作的发展,县政府成产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主任、副主任,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监察、审计、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协调新农合的组织、协调、管理与指导。管理委员会吸收4位农民代表为组成成员,充分体现了管理工作的民主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请市编委成立“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为参合农民提供就诊指导、报销结算、对付补偿等服务。各乡镇也成立管理委员会以及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宣传动员、组织筹资、补偿公示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职责。各村民委员会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配合乡镇管理机构完成了基金筹资、补偿公示等任务。各定点医疗机构成产了合作医疗科,配备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咨询、就诊指导、出院报销等业务工作。可以说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网络的管理体系,一级抓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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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促一级,同心协力,共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确立,为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 资金来源

佳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央财政负责筹集各级政府给参合农民每人每年40元的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缴辖区内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参合费用。对于农村“五保户”的个人筹资由民政部门代缴;独生子女户其子女筹资部分由县计生局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列支代缴;农村特困低保户以及部分优抚对象确实无力缴纳个人筹资费用的,由本人申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核实签注意见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在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代缴。在各项制度的有力监督下,今年佳县各镇筹资发展势头良好。具体筹资情况请参考以下表格。

各乡镇2010年合作医疗农民筹资情况

乡镇名称 螅镇 坑镇 康家港 大佛寺 店镇 木头峪 佳芦镇 峪口 乌镇 刘家山 金明寺 朱官寨 官庄 兴隆寺 通镇 朱家洼 刘国具 上高寨 王家砭 方塌 合计 农业人口 9375 12604 10043 9901 13655 10553 15189 7377 20134 8025 8056 6674 8771 7216 20594 9740 10302 9356 12423 8675 218563 参合人数 8630 12006 9296 9362 13065 10412 15109 7065 19967 7720 7906 6489 8208 6918 20219 9167 9662 8987 12101 8464 210753 金额 172600 240120 185920 187240 261300 208240 302180 141300 399340 154400 158120 129780 164160 138360 404380 183340 193240 179740 342020 169280 4215060 参合率(%) 92.05 95.26 92.56 94.56 95.68 98.66 99.47 95.77 99.17 96.20 98.14 97.23 93.58 95.87 98.66 94.12 93.79 96.06 97.41 97.57 96.42 (3) 农民参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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