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2017电大《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答案_作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5 6:03: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

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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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填空:

1、招标 投标 开标和决标 2、无权要求 双倍 3、保证 抵押 质押 定金 留臵 4、委托人 5、债务人 6、运送合同 保管合同 委托合同 信托合同 居间合同 7、法定义务 公益义务

三、问答题:

1、答:⑴债的主体的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⑵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⑶债的客体为给付。⑷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

为;

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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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答: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作业2参考答案

1、你认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

答:(一)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

人身权是专属于主体的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这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权利相比较所具有的突出特点。不可分离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能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他人享有。许多国家法律还规定人身权不得抛弃。人身权的专属性还表现在,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实际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不论个人是否意识到有这些权利存在,不论主体在年龄、智力、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区别,都应平等地享有人身权。它随着公民的出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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