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夫妻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所有日期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0:23: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寿康宝鉴》夫妻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查询表+特殊日子补充

现恭录斋戒的日期,以及天地人的忌日,希望爱惜自身的人,都遵守它。以下补充介绍夫妻性生活应知的戒期和忌讳:

说明:12年为一纪,100天为一算,夺纪、夺算都是减寿。 以下所有戒日均按农历(阴历)查询: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初一 十六 初一 十九 初一 二十 初一 十八 初一 十五 廿九 初一 廿三 初一 十五 三十 初一 十八 初一 十一 廿九 初一 廿三 初一 廿一 初一 二十 初三 十九 初二 廿一 初三 廿三 初三 二十 初三 十六 三十 初三 廿四 初三 十六 初三 廿三 初二 十三 三十 初三 廿五 初三 廿三 初三 廿一 初五 廿三 初三 廿三 初六 廿五 初四 廿三 初五 十七 初四 廿五 初五 十八 初六 廿五 初六 廿五 初八 廿七 初六 廿五 初六 十八 初七 廿七 初八 廿七 初九 廿八 初七 廿七 初七 廿二 初八 廿八 十一 廿八 十二 廿九 初八 廿八 初八 廿三 初九 廿九 十四 廿九 十四 三十 十四 廿九 十一 廿五 十三 三十 十五 三十 十五 十五 三十 十二 廿六 十四 十七 十六 十五 十八 十八 十六 十三 廿七 十七 十四 廿八 初六 廿七 初六 十九 初八 廿八 初七 廿二 初十 廿九 初八 廿三 十三 三十 初十 廿五 十四 十二 廿七 十五 十九 十三 廿八 十四 廿九 初五 廿四 初三 十四 初五 廿七 初四 廿五 初六 廿三 初六 廿五 初四 十五 初八 廿七 初五 十七 初十 廿八 初六 十九 十二 廿九 初七 廿三 十四 三十 初八 廿五 十五 初九 廿七 十六 初十 廿八 初六 廿八 初六 廿六 初七 廿四 初八 廿九 初八 廿七 初八 廿五 初十 三十 十一 廿八 十二 廿七 十一 十四 廿九 十四 廿八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五 三十 十五 廿九 十七 十六 三十 十九 十九 批:以上戒期每年通共225天。闰月照前。皆系每月中之一定者。

12个月份算下来是224日,少1日还没找出来在哪。 注:以上戒期,每月中都是固定的,出现闰月时遵照前一月。

另外还有部分节气等特殊日子应该持戒遵守的,如下表所示: 一、二分月、二至月、冬至日 :

1. 二分之月:春分、秋分;此二节之前3天、后3天共7日,犯之必得危疾。尤宜切戒。

宜从惊蛰节禁起。戒过一月。宜从白露节禁起。戒过一月。

2. 二至之月:夏至、冬至;此二节之前3天、后3天共7日,犯之必得急疾。尤宜切戒。

宜从芒种节禁起。戒过一月。宜从大雪节禁起。戒过一月。

第1页

3. 冬至日:半夜子时、后庚、辛日、第三戌日。犯之皆主在一年内亡。 说明:冬至日的半夜子时和冬至日后的庚、辛日以及第三个戌日 二、以下皆大不吉日,宜戒 :

1. 三元日: 农历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为上中下三元。犯之皆减寿五年。 2. 四立、四离、四绝、二社日:犯之皆减寿五年。

① 四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气的合称; ② 四离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天,称为离日; ③ 四绝日: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叫做“绝日;

④ 二社日: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为秋社日;

社日受胎者毛发皆白。犯之皆减寿五年。

3. 三伏日、弦日、晦日、每月三辛日:犯之皆减寿一年。

① 三伏日:初伏、中伏、末伏,共30或40天。初伏、末伏各10天,中伏10天或20天。 ② 弦日:分上弦和下弦,上弦为农历每月初七、初八。下弦为农历每月二十二、二十三。 ③ 晦日:农历每月最后一天。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 ④ 每月三辛日:每月的三辛日(即日干为“辛”的日子)

4. 甲子日、庚申日、太岁日、拈香持斋供谢佛日:犯之皆减寿一年。

值年太岁日(即:与当年干支相同的日子)

5. 祖先亡忌日、父母诞日、忌日:犯之皆减寿一年。 6. 己身夫妇本命诞日(夫妻生日):犯之皆减寿。 7. 丙丁日、天地仓开日:犯之皆得病。

8. 毁败日:(农历大月的十八日,小月的十七日),犯之得病。 9. 十恶大败日:

① 甲己年:三月戊戌日、七月癸亥日、十月丙申日、十一月丁亥日; ② 乙庚年:四月壬申日、九月乙巳日;

③ 丙辛年:三月辛巳日、九月庚辰日、十月甲辰日; ④ 戊癸年:六月己丑日。 三、阴错日、阳错日

1. 阴错日 正月庚戌日 二月辛酉日 三月庚申日 七月甲辰日 八月乙卯日 九月甲寅日 2. 阳错日 正月甲寅日 二月乙卯日 三月甲辰日 七月庚申日 八月辛酉日 九月庚戌日 四、天地人忌一览表(切宜禁戒)

1. 天忌:切宜禁戒 酷暑、严寒 烈风、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现(彩虹)、地动(地震) 白昼、星月之下、灯火之前 2. 地忌:切宜禁戒 庙宇、寺观、堂(庵堂)之内 井灶(井台、灶台)、圊厕(厕所)之侧、 荒园、冢墓(坟墓)、尸柩之旁 第2页

四月丁未日 十月癸丑日 四月丁巳日 十月癸亥日 五月丙午日 十一月壬子日 五月丙午日 十一月壬子日 六月丁巳日 十二月癸亥日 六月丁未日 十二月癸丑日 犯之得重疾不救 犯之产怪物身死 犯之皆减寿 犯之大减禄寿 犯之恶神降胎、并产怪物身死 3. 人忌:切宜禁戒

(1) 郁怒:大怒伤肝,犯之必病。

(2) 远行: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行房后走百里者病,走百里后行房者死) (3) 醉饱:醉饱行房,五脏反覆。 (4) 空腹:犯之伤元神。 (5) 病后:犯之变症复发。

(6) 胎前:犯之伤胎。所以在怀孕后,夫妇应立即分床绝欲。一是无堕胎、流产的隐患及

小儿胎毒胎瘁、凶险疳痘、游风惊痫、牙疳等病;二是怀孕禁欲,所生的孩子,男必端严方正,女必贞静幽闲,自然不犯淫佚。

(7) 产后:十余日内犯之妇必死,百日内犯之妇必病。 (8) 天癸来时:犯之成血麻(淋)症,男女俱病。(未确定是血×症) (9) 竹席:竹性寒凉,犯之易感寒气。 (10)薄衾:犯之寒气入骨。

(11)窗隙有风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12)交合才毕,婴儿在旁啼哭,勿即与乳。(交合才毕,不要立即给婴儿喂乳) (13)交罢勿即挥扇,及饮冷茶水。若过度受凉,或至即死。 (14)一夕勿两度。(一夜不要2次) (15)勿服春方邪药。 (16)勿蓄缩不泄。(不要蓄精不射)

(17)生病、生疮、出痘:非十分复原,万不可犯,犯则多半必死。 (18)目疾: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眼疾未好或刚好)

(19)虚劳证:虽养好强健,犹须断欲一年,若以为复原而犯,多半必死。

(20)伤损筋骨: 凡是伤损筋骨,好后还必须戒一百七八十天。若未过百日犯之必死;纵然

过了百日,犯之也必定导致残废。

(21)过辛苦、过操心、过热、过惊恐、过忧愁: 凡是过度辛苦、过度操心、过热、过度惊

恐、过度忧愁,都不可犯。犯之轻则痼疾,重则立即死亡。 (22)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