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4:40: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审计案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一、现金
(一) 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 1.虚假现金陷阱
(1) 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 (2) 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同时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全然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
(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
(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 (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有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
(1) 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关心关联方偿还贷款
1) 大股东平常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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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如此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
2) 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如此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 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
1) 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通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
2) 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不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 通过制造现金流幸免计提资产减值预备,虚增利润总额 上市公司托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如此上市公司既达到幸免计提资产减值预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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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情况真相,伪造或变造银行对账单。
(二) 具体案例 案例一:
金花股份(600080)2005年10月14日公告,近期,公司在应上交所要求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觉存在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合计60,200万元。 公告称,公司自2004年11月起,将28,500万元以存单质押的方式为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额银行承兑保证。该项业务已于2005年6月到期,金花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公司存款28,500万元已被银行扣除。 案例二:
审计署公布的2004年度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中有一家公司被认定为虚增存款:2003年,天一科技(000908)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1.31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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