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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21:55: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责任工程师15元、总工室主任1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第四十一条 单体扩初设计条件、住宅及豪装交楼装修施工图、标准化的公建单体第一个实施项目的装修施工图由集团设计院负责完成并下发给地区公司,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将装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报集团设计院备案。 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批

1、施工图设计变更由地区公司按以下原则自行审批。 2、设计变更级别:分一级设计变更和二级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包含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属于一级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内容与销售资料不一致。

2)设计变更内容导致销售面积发生变化。 3)设计变更内容与报建图不一致。 4)设计变更严重延误工程的工期。 5)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5万元。 (2)除一级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均属二级设计变更。

3、设计变更审批权限:一级设计变更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二级设计变更由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设计变更的申报流程

(1)总工室经办人填写《地区公司施工图设计变更申报表》。 (2)根据需要进行营销部、开发部、工程部、预决算部会签。

(3)根据变更级别报相应领导审批。 5、设计变更的申报会签要求

(1)变更内容与销售资料不一致的,需营销部会签。

(2)变更内容导致销售面积发生变化的,需营销部、开发部、预决算部会签。

(3)变更内容与报建图不一致的,需开发部会签。 (4)变更严重延误工程的工期,需工程部会签。

6、审批后原件必须24小时内在档案室归档,复印件发至相关部门。 7、审批通过后,申请部门按施工图出图程序完成设计变更;凡变更原因为“集团方案、设计要求及标准等调整”的设计变更申报表,应抄送集团设计院备案。审批后原件必须24小时内在档案室归档,复印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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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相关部门。

未按施工图设计变更执行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三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审批的方案进行报建及实施,如有任何调整必须按程序报集团审批后实施;对外委设计院的报建图进行复核,确保总规报建图和单体报建图符合集团下发方案;对外委设计院的施工图进行复核,确保与报建图一致;对销售平面图进行复核,确保与施工图一致。否则,经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后,给予总工室各级责任人员及责任领导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集团建筑设计院考核,每月抽查上月完成各类工作的10%。

未按要求组织抽查的,扣罚集团设计院具体分管院领导200元,部门经理2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四十四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须组织外委设计院参加施工阶段各项验收工作,重点是勘探报告、基础(试桩及第一根桩的收桩或终孔标准)、地下室各层和各结构标准层及屋顶验筋、设备调试及验收。否则,每违反一次扣罚各级相关责任人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五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须对每期楼栋在放线、三层会验、装修样板房阶段检查现场是否按图施工。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的,每次扣罚总工室主任 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六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须对外委设计院项目每期土建施工图进行审核后下发。施工图纸会审问题数量过多(总数量超过100处)或有重大设计失误或设计变更不及时导致大量返工的,给予总工室各级责任人员及责任领导降薪、降职、免职的处分,由集团设计院提出报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集团建筑设计院考核,每月抽查上月完成工作的10%。

未按要求组织抽查的,扣罚集团设计院具体分管院领导200元,部门经理2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四十七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须每月针对设计质量、设计变更等问题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并将会议纪要抄报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未按要求组织会议的,每次扣罚总工室主任 500元。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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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各地区项目涉及重大成本质量的28项设计方案必须报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28项设计方案为: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及用钢量控制指标、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永久用水方案、小区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小区排洪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桥梁方案、市政道路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智能化方案、园林水处理方案、园林声光电方案、园林地热方案、超前钻方案以及预估造价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场地地基处理设计方案和预估造价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结构加固设计方案。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审批时间为4天,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审批时间为2天,智能化方案为7天,其他设计方案审批时间为3天。

审批时间延迟的,每个方案每天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 30元,扣罚专业负责人1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四十九条 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及园林集团应按设计方案审批流程规定,将设计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未按规定报审的,给予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和园林集团研发设计院院长降一级工资处分,扣罚主管领导10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五十条 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及园林集团应按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方案执行,未按审批方案执行,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和园林集团研发设计院院长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情节严重,造成成本浪费的,降三级以上工资处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五十一条 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方案如因现场情况变化、规划调整等原因而作出修改、变更,需重新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如未报审,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及园林集团研发设计院院长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五十二条 小区竖向设计方案踏勘后由地区公司负责完成,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集团设计院下发设计条件后,总工室须组织当地外委设计院完成竖向设计方案并编制土方平衡方格网图(10m*10m)和场地剖面图,上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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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质量成本控制中心、集团预决算审计中心后2天内,总工室组织集团设计院、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中心、外委设计院、工程部、工程技术部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踏勘开会、讨论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形成初步意见后,地区公司完善竖向设计方案并报设计质量成本控制中心审批后,土方才可动工。对方案有重大异议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确定。地区公司总工室在小区竖向施工图下发前需对土石方量进行测算,并将施工图和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未按要求组织的,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未按要求备案,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五十三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在小区采暖方案上报后7天内,组织安排社会专家、热力公司、外委设计院、地区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物业公司、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到当地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未按时组织的,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五十四条 总工室应将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应纳入设计合同内容,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审批。

施工图下发前,地区公司总工室应组织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对钢筋含量进行测算,钢筋含量测算结果在控制指标以内,施工图则可下发,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钢筋含量测算结果超出控制指标,地区公司总工室应组织外委设计院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超出控制指标,应及时整理相关设计资料和施工图纸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审核审批。

钢筋含量未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的,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500元。

钢筋含量控制指标未纳入设计合同,扣罚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经理 1000元,主管领导500元。预决算部未按时完成钢筋含量测算,每延迟一天扣罚预决算部经理100元、地区公司主管领导100元。

施工图下发前,钢筋含量测算未在控制指标之内,未进行设计优化且施工图纸未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给予总工室主任和主管领导降一级工资处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五十五条 地区公司应将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方案的供电部门用电负荷批复及施工图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未备案的,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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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 2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五十六条 各地区公司凡采用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基坑支护专项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评审。

第五十七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负责组织地区公司开发部、工程部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条件,由于设计条件与现场不符造成招标反复和设计变更的,给予相关责任部门各级责任领导降薪、降职、免职的处分。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报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每月抽查上月完成工作的10%。

未按要求组织抽查的,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领导2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五十八条 智能化、园林水处理、园林声光电、园林地热施工图、及园建结构、水电标准化施工图须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

施工图审核时间为7天,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时间延迟的,每份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50元,扣罚专业负责人1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五十九条 智能化设计管理

1、酒店管理集团、商业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健康产业集团等部门负责下发未标准化(智能化标准)的项目智能化管理运营方案及配臵需求给地区公司总工室。

2、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智能化设计单位进行智能化方案设计,报相关单位审核使用功能需求,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

地区公司未按规定报审,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 1000元。

需求部门负责审核使用功能要求,时间为5天。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审核审批设计方案,时间为7天。

第六十条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1、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每月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抽查和考核。若勘察报告提供的地基承载力、设计抗浮水位、土工试验等重要参数不合理和岩芯采取率严重偏低,给予相关责任人降薪、降职处分。每月抽查比例不少于5%。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2、地区公司总工室负责组织完成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并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未经审核审批先行施工或未按集团审批方案实施的,给予责任工程师开除处分,扣罚总工室主任1000元、主管工程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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