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3 5:48: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要抓牢“两个责任”,凝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坚定不移地治理“庸懒散乱软”,切实解决极少数干部的“四无”症状,全面适应城建工作新常态;坚定不移地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切实推进岗位廉政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信息公示制度 1、廉政信息公示对象

全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廉政信息公示责任人

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作为廉政信息公示第一责任人,根据项目实际,负责项目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提供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公开规范、透明。 3、廉政信息公示形式

1)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公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施工现场标识明显、方便观看的位置设立廉政公示栏张贴公示书。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制作有关工程项目廉洁、安全、高效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标语,作为廉政公示的辅助内容。 4、廉政信息公示的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项批复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期限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2)工程建设廉政保障措施,包括:项目登记备案情况、廉政风险提示以及廉政

承诺情况、《廉洁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建设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保障措施。

5、廉政信息公示期限

项目建设廉政信息公示期一般为项目开工前至项目竣工验收,责任单位要定期添加或者更新公示内容。 6、相关责任追究

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单位要加大公示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公示书》要加盖公章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由区纪委监察局不定期走访检查。对公示书中隐瞒实情、敷衍塞责等情况,要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公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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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立项批复文号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代表 项目主管领导 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期限 举报投诉电话 工程建设廉政保障措施

本栏目由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用简练的文字概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廉洁、安全、高效所采取的具体保障措施。例如: 1、本工程建设项目在纪委监察机关进行了项目登记备案。

2、本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领导接受了纪委监察机关的廉政风险提示谈话,并做出依法廉政建设承诺。

3、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负责人接受了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纪检领导的廉政风险提示谈话,并签订了《廉洁合同》。

4、工程建设期间,我们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在其他方面的有关保障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制度 1、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范围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方式

备案方式采取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向区监察局报告备案,报告采取书面备案表的形式上报。

3、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时间

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区发改委或其他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如实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登记备案表》上报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报告备案。 4、备案表填写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情况登记备案表》各栏目应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写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应严格审核把关,并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5、备案表内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