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4:28: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某某煤矿防突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4)每旬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一次防突工作,每月向公司书面汇报本月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定期召开防突分析会,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本矿井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6)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校检。
(7)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每次清理完突出物后,在一周内填好突出卡片,并与突出分析资料一并报送总工程师和公司。突出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每次发生突出后,矿井防突队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
②每次发生突出后,分析突出原因,明确责任,并形成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③强度大于100吨的突出,必须附有专题调查报告,分析突出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8)负责突出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9)防突队对煤与瓦斯突出技术资料、台帐等管理负责。负责建立突出煤层基本参数考察台帐、保护层煤柱台帐、瓦斯抽采台帐、防突设备及仪表使用完好台帐等。
(10)参与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5、技术科的责任
(1)按防突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①负责全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保证通风系统独立、完善、畅通、可靠,严禁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
②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③负责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
④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或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处理。
(2)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校验,按规定要求打印和提供监测资料。
(3)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以便指导防突工作。
(4)负责矿井新采区瓦斯地质参数的测定,参与矿井年、季、月度防突计划、规划的编制。
(5)负责矿井瓦斯抽采:
①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安装、管理、维护。
②负责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方式、抽采钻孔的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负责将钻孔的实际方位、倾角、见煤(岩)深度等资料及时填表并作竣工图。
(6)负责掘进工作面煤层瓦斯预抽率的统计计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煤层瓦斯预抽率作为掘进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
(7)负责防突工作所需煤(岩)样的试验和气样化验分析。
(8)负责防突安全措施的编制、会审和报批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
(9)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第14条之规定,负责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10)掘进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11)参与年、季、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12)负责矿井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地质素描并根据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煤层赋存稳定、煤体结构正常地段,每50m预报一次,非正常地段每20m预报一次;预测预报图应附有文字说明,尽可能做到图文并茂。
(13)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质构造及变化规律,负责测量保护层开采所留煤柱的几何尺寸和位置,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置、掘进关系、煤柱尺寸、各煤层的保护范围;负责向总工程师和防突队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
(14)掘进工作面距保护区边缘30m以前,必须向施工队提交掘进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的通知单,并报告总工程师。施工队负责人接到通知单后必须签收,并按规定执行。
(15)本矿井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技术科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作好掘进工作面前方的构造和层间距的预测预报工作,防止误穿构造引起本煤层或邻近煤层突出;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时误穿突出煤层。
(16)负责定期对防突掘进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查出问题后必须及时整改或维护。
6、安检科的责任
(1)负责对所有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避灾原则、线路,以及相关的自救知识、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培训时间、计划由矿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新工人下井前要先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按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施工队的责任
(1)突出煤层的掘进必须按照防突管理有关规定、防治突出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协调好生产与实施防治突出措施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
(2)负责联系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防突措施施工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
(3)负责提供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所需的时间、空间、人员及材料设备等。
(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等,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突出工作面的值班人员、班长必须每班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煤层厚度、软分层、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等变化情况。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工作。
(6)负责收集突出工作面现场作业情况,煤(岩)赋存状况等资料,并应针对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治突出的安全措施。
(7)施工队跟班组长、队长或技术人员负责观察施工中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断层(煤层)倾角、煤层厚度及软分层厚度变化、矿压变化及其它突出预兆,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交班。发现异常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二、防突管理办法
(一)建立完善的防突检查制度
1、施工队队长、瓦检查员、防突专业人员跟班制度 (1)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的所有参数测定必须由防突机构的专业人员测定和填写;各类防突措施的实施必须有防突专业人员在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并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
(2)矿井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观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监督检查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落实情况;防突专业人员在掘进工作面所测定突出危险性参数记录由瓦斯检查员签字后生效;
(3)施工队跟班队长严格执行跟班制度,与工人同进同出,执行现场交接班;并必须按批准的防突措施组织生产。
(4)严重突出危险工作面应由防突专业技术人员跟班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到位。
2、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防突检查工作。主要进行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抽采、防突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生产环节、机电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
3、定期(每月)召开安全现场检查办公例会,并将防突管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凡按防突管理的掘进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对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抽查,新开工的掘进工作面或中途改为防突管理的工作面必须进行防突验收,合格后才许开工;突出后和突出孔洞清理后必须进行防突检查验收。
4、检查方式及资料整理。各专业按各自的业务职责分别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资料报矿安检科汇总,安检科按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分类整理并建立防突检查台帐,并明确专人负责防突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5、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防突技术措施:重点检查钻孔预测、检验、瓦斯排放孔、循环进度、装药量、防突牌板等执行情况。
(2)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的回风道、采区回风道、总回风道的巷道断面、支护状况、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