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95号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6:16: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三)市局应以?××市关于××年度第×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申请抽查的报告?申请抽查,待省级抽查认定合格后,由市局下达?××市关于××年度第×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确认的通知?,并将验收结果确认文件及时抄送省厅备案。如抽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入库项目。

(四)省厅抽查中如发现有不合格项目,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该市对该批项目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申请省厅复验,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该批项目全部确认为不合格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抽查和备案。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经验收合格的挂钩复垦项目纳入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库管理,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后期管护责任,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并及时进行地籍变更。

(二)各地应综合考虑当地后备资源禀赋和上年度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合理控制挂钩复垦项目备选库规模,经验收认定的新增农用地和新增耕地指标原则上应在2个年度内(自下达验收确认文之日起)全部用于城乡挂钩,超过3年未使用的挂钩复垦项目转入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管理。

(三)挂钩复垦项目验收结果抽查申请截止当年12月10日,市局应在省厅下达挂钩复垦项目验收结果抽查情况通知后一个月内将验收结果确认文抄送省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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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钩复垦项目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等应能满足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备案的要求。

(五)各市应按照规范格式及相关要求通过江苏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及时申请抽查和抄送验收结果备案。文字报告要求用Word文档,数据表格要求用Excel制作,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寄送省厅耕地保护处。

附件:

1、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验收(抽查)标准 2、×市×县(市、区)××年度挂钩复垦项目明细表 3、×市×县(市、区)××年度××(项目编号)挂钩复垦项目前后地类变化情况表

4、×市××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 5、×市××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市级统计表

6、×市关于××年度第×批挂钩复垦项目验收情况表

二О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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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土地 挂钩复垦 项目库 建设 通知 抄送: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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