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师之家”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13:46: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东华大学“教师之家”管理办法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教师之家”为东华大学本校教职工提供便利服务。为适应学校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之家”的管理,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服务对象

因学校工作需要住宿的本校教职工。对当晚教学活动较晚或次日一、二节有课者优先安排。

第二条 入住办法

教职工凭本人“一卡通”免费登记住宿。暂无“一卡通”的教职工,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学校工作证登记入住。

第三条 住宿制度

(一)实行每日住宿登记制度,当日16点30分后可登记住宿,无论次日续住与否,次日8点前均应退房,如需续住,重新登记。

(二)登记住宿、退房时须出示本人“一卡通”并刷卡,或出示相应证件。 (三)入住者应自觉维护客房的安静与卫生,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客房内设施及物品无故损坏或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四)客房内不得从事赌博、酗酒、吸烟等活动。

(五)为确保安全、文明的休息环境,实行“一房一客”制度。入住者不得“一卡”开两房或登记后转让给他人住宿,客房内不得留宿家属或他人。

(六)入住者如有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服务台联系。 (七)入住者学校不再发放当日交通补贴(30元/天)。 第四条 校外人员住宿

(一)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涉外人员的管理规定,“教师之家”不接待外籍人士入住。

(二)“教师之家”无对外经营资质,原则上不接待校外人员住宿,确因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公务等活动需要住宿的,应由相关学院、部门事先提出申请、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基建后勤处审核,同意后,凭入住者本人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为每人100元/天,由申请部门校内资金结算卡(外)支付,一律不收取现金。校外人员住宿期间因其自

身原因造成意外的,由申请学院或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三)考虑校园安全,“教师之家”不接待由各学院、部处承办的学术、研讨等大型活动的外来人员团体入住。

第五条 如有需要,“教师之家”住宿人员的名单可按月抄送相关部门和学院。对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 第六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会议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华大学“教师之家”管理暂行办法》(东华基[2004]6号)同时废止。

东华大学

二0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