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0 23:30: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编 号: 版本号: 实施日期:2004年1月 美的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编写: 吴开展 审核:王寅 批准: 主责: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

本制度主要包括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录用审批、入职管理等内容。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总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面试、录用审批及入职手续和劳动关系的办理,并负责对分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总部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招聘计划和参与相关面试。

2.2 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编制,参与本单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并负责本单位临时员工的招聘工作。

3 管理制度

3.1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

3.1.1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1月底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董事长批准。

3.1.2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岗位、数量、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待遇标准、到岗时间等信息。

3.1.3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依据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编制下季度《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季度末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季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

3.1.4 为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集团公司每年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于9月10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各单位需求,于9月15日前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汇总表》。 3.1.5 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对于因本单位人才流动等因素产生的日常人力资源需求,应提前1个月另行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

3.1.6招聘计划表中应详细列明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数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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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集团公司招聘录用的员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认同集团公司文化,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将自身发展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 3)敬业爱岗,尽职尽责,有事业心和开拓创新意识; 4)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表达流畅; 5)具备应聘岗位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3.1.8员工招聘计划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查,董事长批准。 2)分公司员工招聘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 3)集团公司总部临时员工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 4)分公司临时员工招聘计划由分公司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

3.2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

3.2.1集团公司员工招聘可通过内部招聘、外部招聘、推荐人才引进、猎头招聘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3.2.2内部招聘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根据招聘计划在集团公司OA办公平台上发布; 3.2.3外部招聘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体、平面媒体、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发布; 3.2.4应届毕业生招聘信息主要通过现场招聘会形式发布。

3.3人员甄选

应聘人员按集团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的要求通过邮寄、邮件、传真等方式将个人信息发送到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依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分类和筛选,对应届毕业生需增加学习成绩单的审查。

3.3.1笔试

人力资源中心可视岗位需要,安排符合初选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及集团公司确定的其他内容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认面试人员名单。

赴海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外语笔试(口试)环节。

3.3.2面试

3.3.2.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员工招聘的面试环节(分公司临时员工招聘的面试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结果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3.2.2面试评委应包括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且人数不低于3人。 3.3.2.3面试程序按以下执行:

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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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人员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英语、计算机、身份证原件等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原件,交相关人员验证;

3)应聘者简单陈述个人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4)现场提问,回答问题;

5)面试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按填写《面试评定表》;

6)面试评委组根据《面试评定表》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形成面试报告。

3.3.2.4技能测试

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需要组织应聘人员参加业务技能等测试。

3.4录用审批

对于拟聘用的人员,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聘用申请表》,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员工录用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2)分公司员工录用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集团公司总部临时员工录用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分公司临时员工录用审批程序为: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5入职管理

3.5.1 人力资源中心向被录用人员发出《员工入职通知书》,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按照约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办理以下手续:

1)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身份证等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10张及电子版,并提供必要的入职证明资料;

2)人力资源中心按照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3.5.2 集团公司赴境外工作人员在出境之前还需签订《驻外工作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

3.5.3 应届毕业生入职在每年的7月中旬进行,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集中组织新员工报到、体检、培训等工作,结束后分配到相应的总部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3.5.4 社会招聘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应按照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5.5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应在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0日内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报《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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