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我眼中的狄尔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0 18:17: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我眼中的狄尔泰

*********

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是一个长期被人忽视的哲学巨人,以至于在百度百科中对他的解释也是少之又少。

1833年,狄尔泰生于比布里希。1866至1882年,他先后在巴塞尔、基尔、布雷斯劳和柏林大学任教,是柏林普鲁士皇家科学院院士,德国生命哲学的创始人,解释学哲学家,主要从社会历史或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待生命现象。 在哲学史上,他获得了多项桂冠。例如伽达默尔认为他是开创诠释学的哲学时代的人。而英国学者里克曼则从理解当代德国思想的角度阐发了狄尔泰的重要性,即当代德国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作品正在被译成英文,而追溯到狄尔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理解这类作品。狄尔泰是一般诠释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位至为关键的人物。当代德国的哲学,特别是哲学诠释学,与狄尔泰有着密切的联系。

狄尔泰知识渊博,兴趣广泛,勤于探索,著作等身。正如里克曼指出的,无论就范围还是就数量而言,狄尔泰的学术知识和学术成果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他的哲学著作囊括了哲学的本质、知识论(或认识论)、道德哲学、美学和人文科学的哲学等内容。此外,他还有心理学和教育理论方面的著作,并写作了不少思想传记和大量有关文学的论文。确实,狄尔泰的研究领域极其广泛,涉及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思想史等多门学科,几乎汇集了当时所有的思潮,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综合”。狄尔泰的思想,在西方社会引起了广泛反响。海德格尔在1923年夏季学期讲座中,谈到他1917年集中研究了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的思想。他认识到,施莱尔马赫影响了狄尔泰,而狄尔泰反过来也强化了施莱尔马赫的影响。相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讲,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影响更大。受狄尔泰的历史生活哲学(生命哲学)的积极影响,弗莱堡早期(1915—1923)的海德格尔,既关注现象学,也关注诠释学,并最终完成了现象学与诠释学的结合,也就是胡塞尔与狄尔泰的结合。这种结合的理论结晶就是海德格尔的“实际性的诠释学”,它标志着现象学的解释学转向。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不幸的是,由于狄尔泰本人思想的复杂性和他所处时代的特点,人们很难把握狄尔泰的思想,于是有些人就简单地把狄尔泰说成是一个过渡型的哲学家。

但是在我看来,狄尔泰是西方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师级人物。 是他,首先提出了精神科学的概念。

在19世纪下半叶,哲学和社会科学不仅需要解答新出现的社会、政治、经济和一切与人相关的问题,而且还面临着自身学科的基本理论、方法论和学科地位的问题。许多研究者向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哲学和社会科学能否像自然科学那样系统、那样可靠,换言之,

哲学和社会科学能否成为“科学”?

面对着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挑战,狄尔泰作为一个既想继承原有的思想传统、又想改革创新的哲学家,提出了自己的基本哲学思想,即:生活本身就是我们的理想和评价的源泉,应当“从生活本身去认识生活”(《狄尔泰全集》第1卷,第5页),并按照这一思想构思精神科学,有意识地把经验知识与哲学思想结合起来。在他看来,精神科学的关联不同于自然科学,它不形成一个逻辑结构上的整体,其内在发展和外在表现都是极其错综复杂的。因此,精神科学在方法论上的假设应当是:“研究的关联应当与历史发展的联系相一致”。(同上,第24页)这样的方法,“不可以掌握,而首先只能认识”。(同上,第5页)为了把精神科学从自然科学对科学和科学性规定的定义中解放出来,狄尔泰企图通过“语言应用”的方法,把“科学”理解为“诸定理的总和,它的各个环节之概念得到充分的规定,在整个思维关联中是恒久和普遍有效的,它们的联系得到论证,其中的各个部分合乎传动目的,最终与整体连接在一起”。(同上,第45页)而对使用“精神科学”这个概念,他作了这样的解释:“这里选择的这个名称,至少有这个长处,它合适地表述了核心事实领域;从这个名称出发,实际上就看到这门科学的同一性,勾画了它的范围,确定了它与自然科学的区分,尽管这种区分还不完全”。(《狄尔泰全集》第1卷,第6页)显而易见,狄尔泰采用精神科学概念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概念含义广泛,涵盖了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多门学科,而且与狄尔泰想要表达的思想相一致。

狄尔泰所说的精神科学,在德文中是“Geistwissenschaft”。“Wissenschaft”的含义比英文的“science”(科学)要广泛:它既有现代科学的意思,也有知识或认识的意义;我们既可以把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学科称为“Wissenschaft”,也同样可以把历史学、文学等人文学科称作“Wissenschaft”,所以,“Wissenschaft”是包括一切形式的学问。而“Geist”则是一个多义词,它除了“精神”的含义以外,还有“灵魂”、“精灵”、“智慧”、“心智”等多种含义。狄尔泰在这里应用这个词,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是指抽象思维、逻辑推理、概念判断等理性的思辨能力和创造能力,这样的能力把人与一切其他生物区分开来;另一方面,它是指精神这种能力所生产和形成的一切东西,狄尔泰称之为“精神的客体化”。狄尔泰早年把后一方面的意义称为“精神的世界”,晚年则接受黑格尔的思想,把它称为“客观精神”。

他一再强调,“客观精神”所描述的东西是我们经验范围内的实体。就像人们感受自然对象和自然过程一样,精神的一切客体化都能被人们的感官所感受和辨别。在狄尔泰这里,“客观精神”这个概念是相当重要的,它有助于哲学家确定这样的事实:精神科学必须研究人与具体实体的关系,比如,人们受到某种社会制度的影响,受到某种文化系统的熏陶,以及人们对这些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的作用等。显而易见,狄尔泰在规定精神科学的概念时,祛除了形而上学的一切从主体意识出发的观点。

狄尔泰强调,精神科学是对人类自己的精神产品进行反思和研究,这样的科学无论如何

是不需要科学主义的“验证”的。狄尔泰对精神科学概念的界定,决定了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和历史的现实性,那么,精神科学的“材料”就是社会和历史现实性的外在化或客体化,具有社会和历史知识的形式。精神科学的工作意义就在于,“批判地审视传统,确定事实和收集事实,在建构历史和社会世界中实现目标”。(同上,第25页)这样,狄尔泰在确定精神科学这个概念时,在实际上就使自己处在先验与经验、形而上学与非形而上学之间。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于他不像叔本华和尼采那样试图彻底颠覆传统,而是在坚持理性主义的哲学传统的前提下,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各种思潮的影响,兼收并蓄;同时能够独立思索反省,对他所吸收的思想体系作批判性的修正,以谨慎的批判精神开创出自己的思想道路。

狄尔泰对传统形而上学既有批判,又有继承。他不是从纯粹的主体意识出发,而是把对人和社会的经验研究置于核心地位。在他看来,在以人和人类文明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与人类文明的变革之间,存在着一种深刻的相互作用的联系,与自然科学和其结果之间的联系相比,前者的联系对合乎目的地塑造外在世界,发挥着更大的作用。狄尔泰把这种联系看作是精神科学的基本关系和其认识论的出发点,因为在这种关系中,我们自己就是发生作用的因素,同时也知道自己的这种作用。因此,我们一方面合乎目的地行动,制定规则,努力去实现理想;另一方面,我们还会建构与作为正确行动者的我们相适应的抽象概念。观察和认识行动着的生命和科学地把握生命的相互作用,就是狄尔泰精神科学的重要课题。

狄尔泰精神科学的历史意义主要表现为对胡塞尔、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影响。 就狄尔泰与胡塞尔的关系而言,胡塞尔虽然始终坚持哲学是一门严格的科学的看法,但他从狄尔泰的精神科学中体察到哲学具有世界观的意义。根据胡塞尔在1929年6月的一封信中的叙述,1905年狄尔泰与他在柏林的几次谈话,给他很多启发,结果使他从“逻辑研究”的胡塞尔变成“现象学观念”的胡塞尔。这个转变促使他更加注意透视历史,观察经验世界,分析和研究哲学与经验问题的关联,努力在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之间搭起一座合理的桥梁。1931年6月,胡塞尔在所做的《现象学与人类学》的演讲中再次承认,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在当时具有很大影响,现象学运动也被狄尔泰的理论所打动,所以,他又把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工作看作是现象学的天才的前瞻和准备。

狄尔泰对海德格尔的启发主要是其对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分析。在狄尔泰的视野里,时间不仅仅是客观时光的流逝,对一个个活着的人来说,时间更是内在的体验。所以,从根本上来讲,生命是一个体验之流,在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三个维度中,“现在是这种体验的无可奈何的流动”。(《狄尔泰全集》第7卷,第192-193页)。海德格尔从狄尔泰的这种“自由漂浮的主体体验序列”(海德格尔,第388页)中看到,历史已经成为体验的、自省的历史,并由此展开作为存在的历史,凸显了此在的时间性和历史性的意义。狄尔泰和海德格尔的时间性和历史性概念都具有哲学的反思性,只是前者主要表现在认识论方面,而后者不仅如此,更多地是指一种决断,是对自己未来命运的一种主动建构,这显然具有新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