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目标责任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4 17:36: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校、幼儿园及校车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单位年内不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事故。 2、单位年内不发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含1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发生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单位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4、单位师生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率达 100%。

5、学校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有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6、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网络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健全。

7、学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二、工作责任

1、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学校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校长要对上级下达的安全文件认真落实,紧急性的文件立即落实到位。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2、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使用。教学楼各个部位正常照明,疏散通道畅通,护栏坚固,消防设施齐全,应急灯有效。保证用电安全,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学生宿舍禁止乱拉电线、私设插座,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炉子、加热器等。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餐厅、厕所、围墙、大门等重要部位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加强本单位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全年定期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面达100%,检查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行为;并将安全检查情况每月报送镇综治办;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认真执行《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操作》规定,学校要严把食品质量关,聘用的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学校不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食品,并与餐厅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切实加强食堂内部管理,严防投毒破坏行为,任何伪劣食品不得进入学校境内。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保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凡组织师生到校外开展活动,不使用手续不全的车辆,严格执行集体外出审批制度。对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意识教育,同时每月进行一次演练。对于学生量大的学校要进行分时放学;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由派出所和交通部门负责疏导,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没有批准接送学生的车辆,下达停用通知书;严禁使用各种改装车辆、农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集体拼车、租车及超员超载接送学生。

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和市“119”消防宣教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每月至少向镇综治办报送1篇安全生产信息。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要到河道、坑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

7、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并在半日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