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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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 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成都龙光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 目的

第二章 隧道养护分级管理 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隧道检查与评定 隧道清洁维护 隧道保养维修 应急处置管理 隧道档案管理 第一章 目的

1、隧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在运营中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保持隧道完好的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依据交通部《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四川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清晰”的原则,努力提高隧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3、隧道养护部门应高度重视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隧道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隧道及时组织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隧道安全。

4、高速公路隧道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满足养护新需求。

第二章 隧道养护分级管理

1、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监管、养护单位责任制。 2、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主管全省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全线高速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3、 养护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隧道养护管理任务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