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3:43: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18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汶上县嘉盛石材制品厂(盖章)
编制日期:2018年9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汶上县嘉盛石材制品厂位于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前郑村西660米。2006年9月15日汶上县环保局对《汶上县嘉盛石材制品厂10万m2/a石板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2007年10月20日通过汶上县环保局验收,汶环验申请表[2007]34号。由于产品产量、投资额、设备数量、占地面积、平面布置等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结合济发[2016]33号关于印发《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济宁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和《济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政字[2017]1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本项目需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表。 项目建设方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林维亮 18000m3/a石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汶上县嘉盛石材制品厂 联系人 张炳峰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前郑村西660米 18353751888 传真 邮政编码 272500 济宁市汶上县白石镇前郑村西660米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建 46620 886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88.6 2018-370830-30-03-034628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