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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20:37: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提高行政效能和扶贫效果的有益探索,是完善扶贫政策体现的内在要求,是确保十七大提出的到18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18年,我县被列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县,为切实搞好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结合我县贫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利益,为实现18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原则。“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比较复杂,而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必须先做好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村寨贫困状况、贫困成因以及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实行分类指导。对贫困对象分别采取不同的扶持措施,根据全县的资金规模,分批(次)逐年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并予以扶贫开发支持。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试点中要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做到评估核定人均纯收入客观,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坚持符合条件,农民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扶持对象。五是坚持应进则进、应退就退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人口范围,强化动态管理,对条件改善超过标准者要及时退出。六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将具有开发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扶尽扶,帮助实现基本脱贫。七是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把扶贫开发与低保、社会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八是坚持扶持到户、工作到村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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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对符合条件且没有开发能力的人口采取低保措施;对符合条件又具备开发能力的采取扶贫开发措施,并制定整村脱贫规划和扶持到户规划,明确扶持到户方式、项目和资金。

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的识别机制,摸清低收入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特点,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作用,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扶贫标准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项目开发,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

(二)主要内容:在大规模开展农村低保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深入调查统计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构成及家庭、个人情况,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底数,准确掌握农村贫困人口信息,全面了解县乡村的贫困现状,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识别机制、瞄准机制和动态监管进退机制,探索建立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和有效衔接办法,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特别是加大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做到对象识别指标体系的有效衔接,具体对象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不可开发的贫困人口,指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缺乏开发能力的贫困人口(即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等导致全户无完整劳动力,家庭特别困难,通过普通帮扶措施无法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第二种类型是可开发的贫困人口,指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但具备开发能力的贫困人口(即家庭较为困难,通过帮扶可在短期内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对象识别采取“四步三公示”的基本程序,做好申请、评议、审核和审批工作。基本流程是“户主申请---村民小组组织评议并一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二榜公示---县扶贫办审批并三榜公示”。 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基本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

第一步,确定工作范围。在全县13个乡镇所辖的行政村全面展开。 第二步,确定对象规模。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以下的为贫困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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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我县13个乡镇现有贫困人口存量142540人,但省确定XX县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数为75312人,占我县贫困人口数量的52.84%。因此,我县纳入低收入人口识别规模应控制在省确定的75312人数之内,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识别规模必须对应控制在县下达的控制数之内,以县扶贫办确定到各乡镇低收入人口数为准,不得随意增加。各乡镇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识别规模控制数详见附表。 第三步,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内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

第四步,宣传发动。各乡镇要深入到村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分发宣传资料和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村务公开宣传栏、制作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宣传动员。详细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目的、原则,操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五步,先行试点。各乡镇根据各自情况可先行选择1—3个具有代表性的村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乡镇范围内全面推开。

第六步,培训工作人员。县扶贫办将在9月底前对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低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政策、操作程序的培训,各乡镇负责对各行政村的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

第七步,户主申请。各村要在宣传动员期间,通知在外务工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返乡,与在家贫困户一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确保不漏户。由户主本人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后,交村民委员会接受评议。

第八步,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数组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最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并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人均纯收入以及评定其符合的贫困户类别,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按照统一格式在村内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若在公示的7天内有群众提出异议,必须进行复评公示,直至公示无异议。 第九步,乡镇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意见后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填表汇总报乡镇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第十步,县级审批。乡镇审核无异议后,由乡镇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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