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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辅导《民法学》第五章讲义1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三)可变更可撤销 1.具体类型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国家利益除外) 【考点详解】
(1)重大误解包括对很多方面的重大误解,如对方当事人、标的物、质量、价格等; (2)显失公平必须是订立合同时已经显失公平,而且必须是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
判断: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市场价格大涨,甲可以主张显失公平撤销合同。 答案:错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2011-3-1)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疑编号5884105105]
【答案】C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注意欺诈与胁迫的区别
欺诈:导致对方错误认识;胁迫:导致对方内心恐惧 【例题】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属于因何种原因而可撤销?( )(2010-3-5)
[答疑编号5884105106]
【答案】因胁迫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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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方欺诈,相对人知情或应当知情,才可撤销。 第三方胁迫,无论相对人是否知情,均可撤销。
【例题·多选题】关于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在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家后发现其妻乙已在另一商场以更低折扣订了一台液晶电视机。甲认为其构成重大误解,有权撤销买卖
B.甲向乙承诺,以其外籍华人身份在婚后为乙办外国绿卡。婚后,乙发现甲是在逃通缉犯。乙有权以甲欺诈为由撤销婚姻
C.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D.甲、乙、丙一起聊天,甲骗乙说丙家有传世珍宝司母戊大方鼎(实为丙仿制),乙于是高价向丙购买,后来发现为仿制,乙可主张撤销该合同。 [答疑编号5884105107] 【答案】CD
【解析】选项A错误。《民通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此可知,甲在购买电视机时不存在重大误解,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
选项B错误。《婚姻法》中虽然规定了撤销婚姻的情况,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只有因胁迫而结婚的,才可以主张撤销婚姻,受欺诈而结婚的,不属于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可知,丁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债权人乙签订的保证合同,其有权以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
选项D正确。甲主观恶意欺骗乙购买仿制品,后来乙发现。其可以基于欺诈行为而主张撤销该买卖合同。
2.法律后果
(1)受害方享有撤销权:受害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可诉请撤销(诉讼或仲裁) (2)被撤销之前有效,一旦撤销自始无效 (3)被撤销:后果与无效行为完全相同
【例题·多选题】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3-56)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疑编号5884105201]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欺诈的救济。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甲乙公司在签订买卖牛肉合同之前,乙公司将国产牛肉伪称为进口牛肉,对甲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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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甲公司是受骗方即《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受损害方,有权主张撤销权。乙公司是合同欺诈方无权行使撤销。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甲公司有权决定撤销合同,也有权决定不行使撤销权,而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公司决定履行该合同的话,乙公无权拒绝履行。因此,选项C正确。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甲公司在决定撤销该合同之前,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因此,选项D正确。
(四)效力待定 类型:
(1)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从事的合同行为; (2)无权代理(在代理部分中详讲)
(3)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其他合同,如抵押、质押效力待定
(4)债务转让: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债权人同意之前,效力待定。 【考点详解】
1.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从事的合同行为 权利人:追认权或拒绝权;
相对人:催告权,撤销权(善意相对人);
催告权:催告权利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权利人不做表示,视为拒绝; 撤销权:前提是权利人未追认——通知撤销。
如何判断善意:从题干不能推出相对人知道具有导致效力瑕疵情形的结论。
【例题】张小三,15岁,长相老成,看起来非常成熟,到一摩托车店买摩托车,该店老板不知道张小三未成年,问:
(1)本案合同效力如何?
(2)张小三的法定代理人享有何种权利? (3)老板享有何种权利?
[答疑编号5884105202] 【答案】(1)效力待定;(2)追认权;(3)催告权和撤销权
2.无权处分
【例题·单选题】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3-13)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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