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3:05: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版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用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市政监表”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填写或施工单位填写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的用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组卷,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
表格允许打印,但审查意见和签名必须由该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如需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签名的,必需由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项目经理也必须为该的项目经理本人签署。
工程名称填写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名称。
表中注明“公章”的必须盖中标单位的公章,表中注明“章”的,可以盖单位公章或工程项目部章。
二、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填写说明
市政监1-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市政监2-项目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市政监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整通知书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市政监4-项目监理机构印章使用授权书 本表必须由监理单位发出。
市政监5-工程开复工令
此表用于工程项目开工及停工后恢复施工。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较多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此时将表头的“复工”两个字划掉。
因各种原因工程暂停,承包单位准备恢复施工,工程复工报审时,将表头上的“开工”划掉。 表中证明文件,是指证明已具备开工或复工条件的相关资料。
当工程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后报送建设单位,以建设单位的最终意见确定项目的开工/复工时间: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其它复工证明材料。
市政监6-工程暂停令
(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市政监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在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按委托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对承包单位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此表。
(2)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此表予以确认。 (3)以现场问题为由发出的,必须附上图片。
市政监8--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本表是监理单位定期向监督机构汇报工程质量情况的文本内容。
市政监9-旁站监理记录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市政监10-工程款支付证书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市政监11-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编审应遵循下列程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监理工作设施等。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再报送建设单位。
市政监12-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进行编制:监理规划、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