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2:59: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 加强宣传,建立广泛的群众参与机制
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二) 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在现有的城管体制上,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重新整合各方面资源。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大城管理模式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成员单位,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
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进一步理顺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要避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多头指挥的问题,明确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市城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按照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政府下属部门和投资公司等大型单位及街办更应该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别让当事人说“只许政府违规,不让百姓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