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2:41: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6.4.11 竣工图绘制应字迹工整,线条清晰,墨色均匀。计算机打印图必须清晰。(变更单、轴线标高)
7.1.1 7.1.2 7.1.3
7.2.1 1 2 3 4 5 6
7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制
7.1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应编制声像档案。
所有建设工程均应编制照片档案。(必须达到非本专业的人也能看明
白)
建设单位应重视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工作,督促参建各方做好施工各环
节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7.2声像档案归档内容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建设方负责) 工程竣工后的全貌。
反映施工过程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负责) 工程建设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竣工验收。
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情况。 其他与工程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
7.3 照片档案拍摄 (以单位工程为单位完成)
7.3.1 照片影像应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被摄主体不应有失真变形现
7.3.2 7.3.3. 7.3.4 7.3.5 7.3.6 7.4.1 7.4.2 7.4.3
象。
数码照片的采集应使用JPEG或TIFF格式,单张照片分辨率不小于
500万有效像素。
拍摄施工情况须使用图板,图板应标明工程名称、部位、地段、时间
等信息。
照片洗印尺寸应为5英寸~7英寸。(重庆一般为5寸)
光学相机拍摄的工程照片须附上底片一并归档;数码相机拍摄的工程
照片须附上数码格式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光盘存储形式归档。
建筑工程面积每5000m2,其照片不少于30张;市政工程造价每1000
万元(人民币),其照片不少于20张。 (市政工程照片写明里程段)
7.4 录像、录音档案摄制 (以合同标段为单位完成)
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除编制工程照片档案
外,还应当制作建设工程录像档案。
工程录像编制后的录像片长不应少于10min。
录像档案须主题明确、结构完整、画面清晰、图像稳定,且色彩还原
准确;编辑后的录像片应有配音解说,配音须使用标准普通话,声音清晰且语言流畅,解说与画面内容吻合。
7.4.4 录像采用PAL制式,工程录像专题片采用MPEG-2或AVI格式,以DVD
光盘为载体归档。
7.4.5 录音档案须声音清晰,其时间长短根据实际录音情况而定,格式采用
MP3或WAV。
7.4.6 录音、录像载体应材质完好,没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磨
损、划伤现象。
8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编制
8.1 基本要求
8.1.1 建设单位应制定电子文件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明确规定电子文件归档的时间、范围、方式、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元数据、检测数据等归当要求,确保归档电子文件的质量。
8.1.2 参建各单位应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及归档后电子档案的保管、利用,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
8.1.3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配置计算机等数字设备和应用软件,能有效读取归档地电子文件。电子档案应以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可接受的文件格式和方式报送。(正版软件导出)
8.1.4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各单位应将已归档的电子文件保存至少1年。
8.2 收集与报送
8.2.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除扫描格式电子档案)的收集范围、要求、程序、
代码标识、格式与载体要求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的规定执行。
8.2.2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主要包括电子著录信息、建设工程活动中形成的技术
文件。电子著录信息应按照项目级著录、案卷级著录、文件级著录的次序,分别建立相应的目录结构。
8.2.3 本标准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要求,主要是针对向城乡建设档案管
理机构报送的扫描格式电子档案。
8.2.4 扫描格式电子档案的存储格式要求如下:
1 档案封面、红头文件、加盖公章的重要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要求采用32位彩色ISO 10918-1(JPEG)压缩格式存储。
2 其他文件采用1位Tagged Image File Format(TIF)黑白二值图存储。 3 成图像素不得低于300dpi,JPEG文件不得低于中质量压缩,TIF文件采用CCITT Group4方式压缩,标准格式图纸黑白二值图像存储空间须符合表8.2.4规定。
表8.2.4 标准格式图纸黑白二值图像存储空间
图纸标准格式 A4 A3 A2
文件大小 100KB左右 300KB左右 600KB左右
A1 A0 800KB左右 1 MB左右 4 扫描格式电子档案的存储路径及命名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则:
(1)扫描格式电子档案命名:首字母+4位页码+5位备用码+文件扩展名; (2)封面首字母:F; (3)目录首字母:M; (4)正文首字母:N; (5)备考表首字母:Z; (6)备用码:00000;
(7)存储路径:盘符:\\工程名称\\ 案卷题名\\电子文件名。
8.2.5 凡报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工程档案,必须同时报送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的扫描格式电子档案(具体文件内容详见《建设工程扫描格式电子档案归档内容一览表》附录E)。 8.2.6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元数据应同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8.3 整理与归档
8.3.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鉴定、归档、验收、报送等应按国家现
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的规定执行。
8.3.2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保管期限和密级等级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执行。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保管期限应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