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 50-129-201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19:16: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1.5.1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提供一套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11.5.2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核查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目录和档案实物,做到帐物相符,不相符合时须整改,达到报送条件。

11.5.3 建设工程档案符合报送要求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办理报送交接手续。

11.6 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时限

11.6.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报送。

11.6.2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11.7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

11.7.1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附录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附录B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备注说明: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部分档案分类组卷时,应是先把项目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单项或单位工程(子单位)、分部工程,例如划分成合同段,或者按专业划分为道路、桥梁、隧道、环境、附属、供排水、管网、电照工程等,每个合同段或专业工程再按(1)综合文件,(2)材质证明及试验检验报告,(3)测量、施工、隐蔽检查记录,(4)工程竣工图,(5)工程建设声像、电子文件材料等分类分别排列组卷。

附录C 建筑节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备注说明: 建筑节能工程档案应独立成系统整理分类组卷,相关的土建、安装分部的施工、隐蔽、检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表,在原对应的分部工程中归档外,还应在节能分部工程中多归档一份。

附录D 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附录E 建设工程扫描格式电子档案归档内容一览表

附录F 城建档案卷内目录

编制日期:起止日期,例如20120306—20120930; 起止页号:只写起号,最后一份写起止号,以“001”起。

附录G 城建档案照片目录

(表格内容如下,单行、列有大小规范) 照片/底片序号 责任者 照片题名

摄影时间 编号 备注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监制

附录H 卷内备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