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省汉中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3:52: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以教育推动社会进步

现将2017陕西省汉中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详情公布如下,2017陕西汉中事业单位考试已开始网上报名,辣么接下来陕西汉中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即将来临,我们该如何备考呢?以下提供笔试备考干货,仅供大家参考。

真题1.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可请求丁返还手表

B.丙可请求甲返还3000元、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500元 C.丙可请求乙返还1000元不当得利 D.丙可请求甲返还4000元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根据有关民法理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权利人丙有权请求丁返还手表。

选项B错误。货币比较特殊,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因此,货币不能发生返还请求权之诉,仅能基于合同关系、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提出相应的请求。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乙从甲处取得1000元的补偿有合法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甲从丙处盗取4000元,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甲返还4000元。

小结:在考试当中不当得利知识点,其构成要件是考察的重点,希望同学们学习时加以重视。此外,还应当须知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