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6:48: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共课网络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335号)文件要求,2013年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将继续通过网络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是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学习的内容,2013年必修课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团队建设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发行),15个学时(含考试)选修课可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总学时内。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http://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nm12333.cn,点击在线学习)进行学习。学习时间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2013年3月1日结束。其他时间为网络维护时间,学员不能登录学习、只能打印档案,逾期将关网。

三、培训费用

2013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必修课网上学习培训费每人55元,学员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上缴费。

四、具体要求

1.我院负责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审验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务于2013年3月1日前登录相应网站完成网上学习并且考试通过后,下载打印培训档案,于2012年3月7日前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6号楼416室)。

2.2012年新进教职工须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请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名单并上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个人保存《继续教育证书》的教师须上交《继续教育证书》,以上材料请于11月22日前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五、其他事宜

1.未完成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可以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上继

续学习。修完所学课程并且必修课考试通过后,将下载打印的2012年培训档案于2013年3月7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2.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相关通知内容、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公布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http://nmg.chinahrt.com/)主页上。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