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专学(2015)1 号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奖学金评定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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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文件

医专学〔2015〕1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校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系、东沪校区: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依据我校《学生手册》(2014年9月)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一、二年级正式注册的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校奖学金的名额分配依据《学生手册》规定的比例设定,其中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系 部 医电系 医械系 影像系 管理系 东 沪

一、二年级总人数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491 558 294 330 1471 20 22 12 13 59 1

参加特等奖答辩人数 1 1 1 1 3 40 45 24 26 118 74 84 44 50 221 注:全校特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6人。 三、评定程序

1、申报阶段(3月9日~3月12日):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向辅导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阶段(3月12日~3月17日):辅导员组织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报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初步评定奖学金类型和等级。辅导员组织学生统一登录学生处奖学金平台(http://student.smic.edu.cn/)进行在线申请。辅导员在线初审后,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提交系部。

3、复审阶段(3月18日~3月23日)。系部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辅导员上报奖学金系统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评定结果必须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24日前通过奖学金系统提交学生处。其中特等奖学金需经全校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为3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评审后确定最终名单。

4、公示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学生工作处将最后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系部发放奖学金。

四、评定办法

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但必须以《学生手册》(2014年9月)《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为依据。

五、报送材料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3月31日。联系人:马武强,电话:65485551转3312。

六、注意事项

1、校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生工作处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进行抽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追还所获奖学金,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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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且获得校综合奖学金者,按照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发放的原则执行。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校奖学金汇总表》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学期 奖学金 评定 通知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3月5日印发 打印: 马武强 校对:毛小燕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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