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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泰皮草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ZT-201707
山东恒泰皮草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在岗期间体检) 编号:ZT-2017-41
河东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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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泰皮草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ZT-201707
山东恒泰皮草有限公司 报告书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河东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沂河路99号 鲁卫职健检字[2006]第014号 体检机构 地 址 资质证书号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障广大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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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泰皮草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ZT-201707
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恒泰皮草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49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委托河东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对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接受委托以后,我体检中心于2017年5月12日-15日对其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调查分析,于2017年5月30日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于2017年7月26日编写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
第一章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程序流程图 用人单位制订职业健康检查向体检机构提交职业健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 现场调查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确定职业健康检查方案 质控审查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体检结果分析、编写体检报告 报告书的领取与发放(体检 第 3 页 共 6 页 用人单位存档 体检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