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气割操作时的安全用电知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0:31: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焊接与气割操作时的安全用电知识

1.焊接场地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挥发性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燃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人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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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永久气体气瓶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冲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确认无异常状态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雨季施工面临雨多、风大、高温等不利环境因素的影响,并能直接危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产安全,给项目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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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采取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气象预报的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积极应对雨期施工面临的各种危险状况,对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项目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防雷及接地技术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3)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4)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以及钢管脚手架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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