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5 14:32: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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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乡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过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工作和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的成效,业绩较显著;具有撰写本专业科技论文、专题研究报告等科技文件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适用范围

本申报评审条件适用于南通市乡镇企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乡镇工程师职称

1、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同时符合本条件第三章第七大项中2条以上。

5、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中相应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人员,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不满规定年限,每缺少2年(不足2年按2年计算),须分别在原要求基础上另对照本条件第三章第七大项,再符合其中1条。

6、获得以下奖励(含以上等级)之一的主要完成人员: (1)县级科技进步奖。

(2)获得过2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3)市优秀项目经理。

(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科技兴市功臣或县级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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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

(5)省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工法或获省级QC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本条所列奖项均不含比照奖项)。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年限内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1、单位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等级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

4、任何单位、个人如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该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3年内不得申报。

五、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未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还应由各县(市)、区人事、建设部门组织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核(试)达到相应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璜、岩土工程、园林绿化、钢结构、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地下工程和建筑材料等)施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已通过鉴定或结题),并在其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

2、作为主要完成人(项目正副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下同)承担过本专业1项二级工程项目或2项三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作为项目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管理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下同)参与过本专业2项二级工程项目或4项三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较复杂或2项一般的钢结构项目的制作和安装,作为相关人员参与过1项较复杂和4项一般的钢结构项目的制作或安装。

4、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二级工程或2项三级工程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作为相关人员参加4项二级或8项三级项目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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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或参与推广应用6项。

(二) 从事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交通工程施工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已通过鉴定或结题),并在其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中型项目或2项小型项目的施工工程;作为相关人员参加过2项中型项目或4项小型项目的施工工程。

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中型项目或2项小型项目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作为项目相关人员参加过4项中型或8项小型项目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工作。

4、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或参与推广应用6项。

(三)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已通过鉴定或结题),并在其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本专业1项二级工程项目或2项三级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含标底、投标标价、概预算、决算,下同)的编制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项目相关人员,参与本专业2项二级工程项目和4项三级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

3、参与市一级的工程项目造价编制、测算方面的工作。 七、工作成就要求

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该项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的工程项目获得县级优质工程奖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1项。作为项目相关人员获得1项市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县级优质工程奖。

3、创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的主要完成人员。

4、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成果达到较先进水平(3名同行专家证明)。

5、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是市级以上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6、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成效显著(3名同行专家证明),获得市级QC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7、市级以上工法的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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