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4:30: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目前国内有上海生产的101型和103型电动喷雾机。其中101型为固定式;103型为旋转式。用电量为0.18kw ,用水量为80kg/h 。

8、关于柴油机排烟管系统规定中的第一、三款内容,在设计中应注意排烟口与排烟管的柔性接头必须采用耐高温材料,不应采用橡胶或帆布接÷头,一般可采用不锈钢的波纹软管,并应带有法兰;另外,本条规定排烟出口处应设消声装置,主要是考虑在平时使用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据有关单位实际测定,一台120B型柴油机在运行当中,其排烟口处的总声级分别为: A挡;92dB,B档106dB,C档112dB,线性为114dB。因此,有必要在该处采取消声处理。

土壤初始温度确定举例

一、将某地气象站实测每月份0.00、-0.40、- 0.80、-1.60和-3.20米深处的土壤月平均温度列于附表1。

二、根据表2附表E–1数据,分别找出不同深度的土壤月平均最高和最低温度,列于附表2。

三、按附表2数据绘制出土壤初始温度曲线图(附图)。根据防空地下室的平均埋深,(可按防空地下室外墙中心标高至室外地面距离计,即附图中的- 2.20米),在初始温度曲线上沿箭头所指方向查出:某地冬季和夏季- 2.20米深处,土壤初始温度分别为6.2℃和19℃。

某地不同深度的土壤实测月平均温度(℃) ; 附表1

月份

深 度 ±0.00 -0.40 -0.80 -1.60 21

-3.20 1 2 3 4 5 6 7 8 9 10 -5.3 -1.5 5.8 16.1 23.7 28.2 29.1 27.0 21.5 13.1 3.5 -3.6 -0.3 -0.3 3.2 11.2 17.6 22.6 25.2 25.0 21.3 15.4 8.3 2.2 2.6 1.7 3.6 9.4 15.1 20.6 22.8 23.9 21.5 16.9 11.2 5.6 7.4 5.6 5.4 8.0 11.9 15.6 18.6 21.0 20.6 18.3 14.7 10.6 12.7 11.0 9.8 9.5 10.4 12.1 13.9 16.3 17.3/td> 17.3 16.3 14.8 11 12 不同深度土壤初始温度统计表附表2

深度 ±0.00 -0.40 -0.80 -1.60 -3.20 月平均最低温度(℃) -5.3 -0.3 1.7 5.4 9.5 月平均最高温度(℃) 29.1 25.2 23.9 21.0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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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一般规定

第2.1.1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

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 空气调节能满足 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 调节。

第2.1.3条 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 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 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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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条 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2.oC)][Kcal/m2.h.°c] 表2.5.1

工艺性空气调节 围护结构名称 ±0.1~0.2 屋 盖 顶 棚 外 墙 --- 0.5(0.4) --- 0.7(0.6) 室温允许波动 ±0.5 --- 0.8(0.7) >=±1.0 0.8(0.7) 0.9(0.8) 舒适性 空气调节 1.0(0.9) 1.2(1.0) 1.5(1.3) 2.0(1.7) 0.8(0.7) 1.0(0.9) 0.9(0.8) 1.2(1.0) 内墙和楼板 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oC时.

2:确定围护结构 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

第2.1.6条 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o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

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 表2.1.6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oC) ±0.1~0.2 --- 4 ±0.5 4 5 围护结构名称 外墙 屋盖和顶棚 第2.1.7条 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2.1.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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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 表2.1.7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oC) >=±1.0 ±0.5 ±0.1~0.2 外墙 宜减少外墙 不宜有外墙 不应有外墙 外墙朝向 宜北向 如有外墙壁时,宜北向 ---- 层次 宜避免顶层 宜底层 宜底层 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o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

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北向\适用于北纬23.5o以北的地区;北纬23.5o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

第2.1.8条 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舒适性空气调节房间和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于±1.0oc的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部分窗扇宜能开启.

注: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外窗宜采用双层玻璃窗;舒适性空所调节器房间,有条件时,外窗亦可采用双层玻璃窗.

第2.1.9条 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oC时,外窗应尽量北向;±1.0oC时,不应有东、西向外窗;±0.5oC时,不宜有外窗,如有外窗时,应北向。

第2.1.10条 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门和门斗,应符合表2.1.10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房间开启频繁的外门,宜设六斗必要时,可设置空气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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