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31 4:12: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
1、 地下室普通排污泵(非消防电梯排污泵)用电是否可以作为
消防负荷对待?如果可以,是否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示? 答:是人防的按人防负荷确定,否则由水专业确定负荷等级。 2、 火灾时采用强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主电电源的方式强制点
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满足一、二级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如果满足,是否消防电梯等也可以在火灾时强切其一路电源?
答:一、二级负荷应急灯点亮方式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电梯负荷应满足消防负荷要求,不能强切电源。
3、 应急照明配电箱中是否可以有检修插座、CATV系统电源等非
消防负荷? 答:不可以。
4、 关于住宅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器的问题。
答:按山东省消防条例执行。
5、 住宅的地下各层有明确的防火分区,是否应按防火分区设置
应急照明配电箱? 答:按规范执行。
6、 公共部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住宅的应急照明
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如何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
答:灵活掌握。
7、 电源进线设置的隔离电器或兼作隔离电器的保护电器是否
应采用能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电器?《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2.1.4条、第2.1.5条是否与第4.5.6条相矛盾?
答:进线隔离开关应采用4极。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10条、第
13.9.11条是否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5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9.1.2条、第9.1.3条相矛盾?如何执行? 答:应按《高规》执行。
9、 如何理解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回路。请参见GB50016-2006
11.1.4条。
答:按《建规》解释条文执行。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4.1条8款中的
“儿童活动场所”是否仅指疗养院的“儿童活动场所”及其条文说明中的“儿童福利院”? 幼儿园、游乐场等是否为“儿童活动场所”?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答:是否为儿童活动场所由建筑专业决定
11、 某建筑两层商店,每层30户,每户51平方米,是否应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4.1条4款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答:任何一层超过3000平米的商店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 是否应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表5.1.1~6的要求设置无障碍公共电话出线口? 答:按规范执行。
13、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在不燃烧体结构内暗敷设时是否
必须穿金属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6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9.1.4条的条文说明对此似有不同的解释,应如何执行?
答:满足暗敷保护层厚度要求即可。
1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是否适用于
平时作为汽车库使用的人防工程? 答:适用。
15、 轿厢及机房内的电话应该如何设置才能满足《民用建筑电
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9.4.8条? 答:按规范要求执行设2个电话出线口。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附录A表A序号
20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9.0.1条不符,应如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