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3:00: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改革征管模式 优化纳税服务 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存在诸如对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分别采取同样的税收管理办法,不仅难于做到重点突出,而且效率较为低下,相关的纳税服务措施也很难全部落实到位。这样“一刀切”的税源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目前纳税人数量越来越多,纳税人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经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的形式了。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社会分工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税源管理的必然趋势。税源专业化管理是指在坚持属地征缴的原则下,根据税源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特点,通过组织分工和合理配置资源,主要分纳税人规模、行业和类型以及税务事项等来组织管理,有重点、针对性地达到强化管理力度、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多种专业化形式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也是按多种涉税要素特征对税源分类管理的延伸和深化,是互动工作的深化,是科学化精细化的发展和完善。

一、 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管税”的要求

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以来,对于有效解决原有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快速发展变化,税收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税收管理体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暴露出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现。暴露出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办税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发挥等问题;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年龄偏大、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甚至阶段性、地域性负增长之间形成鲜明的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传统的分工方式导致税源税基控管缺乏针对性,管理效率和效益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取得统一,特别是,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严重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压缩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风险管理的理念

和方法强调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强调充分发挥信息情报的作用,通过风险分析识别,定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与风险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应对策略,实施专业化分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针对的风险控管等,为我们破解上述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提供了启示和比较科学的路径。

去年,全国的征管科技会议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以及今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总局对推进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提出工作目标,要求极探索实施信息管税,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方式变革;深入推进专业化管理,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全面改进纳税服务,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建立与优化纳税服务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模式成为本轮征管模式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信息管税”的要求。

“信息管税”的通俗的理解是通过加强系列与税收相关数据的分析,指导加强税收的管理。希望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税源管理体系,推动税收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并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管理风险。

各级税务机关应着力建立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税源管理新模式,这势必极大地提高税源管理效能。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在现有税源管理机构不变的前提下,纵向调整市、县(区)、分局各层之间的税源管理职责,横向上按照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兼顾税务事项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探索建立以地域性的户籍巡查管理与集体管事相结合税源管理新模式,取代税收管理员直接管户,将现实纳税人与税务干部直接打交道改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打交道。改革内容中与优化纳税服务最直接相关是分解目前的税收管理的职责,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新的征管模式,取消税收管理员个人直接管户、个人直接进行纳税评估、个人直接实施日常检查的“三直接”行政行为。纳税人大量的涉税办理,包括涉税的辅导,将被转移到办税服务厅,通过明确即办与非即办涉税事项及办结时限规定,加强和规范纳税服务厅管理,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和相关信息采集工作由基层分局户籍(税源)管理岗(组)、纳税评估岗(组)、综合事务岗(组)来完成。从根本上把税收管理员从管户的

各种繁杂工作中解脱出来,变管户为管事,推进税源管理方式从“单兵作战”向团队专业管理转变,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实效,通过集体管事合力,进而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管理目标,从而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形成和服务型国税机关建设。在此基础上,市、县重点加强税源监控与征管状况分析,发挥研究分析成果的指导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业纳税评估工作,基层分局落实市、县局统一部署的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任务。

二、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应把握好以下关系

(一)把握好专业化管理与分类管理的关系。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都是税源管理最基本的方法,均为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方式。分类管理强调的是通过同类聚集,凸显出不同管理对象的管理差异,从而有区别、有重点地加强管理。分类管理并不必然要求实现专业化,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其应用极为广泛,不仅组织可以推动,税务人员也可应用。而专业化是分类管理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专业化管理不仅要对管理对象进行归集分类,而且需要在领导者的组织推动下,通过减少组织或税务人员管理活动中不同职能或操作的种类,各管理主体合理分工才能得以实现。专业化强调的是在细分管理职能和事项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分工对某些特定的领域专门管理。分工越细,税务人员及组织的管理活动越集中于更少的职能或事项上,专业化程度也就越高,管理结构愈是趋于简化统一。因此,专业化是以分类和分工为前提的,是分类管理的延伸和拓展,既可在分类管理基础上组织专业化管理,也可在专业化管理中进一步应用分类管理方法,提高专业化管理效果。

(二)把握好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属地原则是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但我们也不能将属地原则绝对化。属地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既有矛盾,也相关联,更能实现有机统一。一是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属地概念。应坚持在县(区)局属地为主的基础上实行县(区)局、分局属地相互结合,只要有利于专业化税源征管,就可以打破分局属地的界限。二是不能拘泥于某一种专业化形式。完全放弃属地原则,一味追求高度的集中管理也是不可取的。应依据税源的实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