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 8:53: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指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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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一、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一些常识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评估,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上的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通过评估引导并促进这批院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分类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和教育部审定:

(1)“通过”并且认真落实了整改计划的院校,直接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式评估;

(2)“暂缓通过”的院校,根据《整改计划》切实整改,一年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整改验收复评。复评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式评估;

(3)“未通过”的院校,整改期一般为两年,同时将给予一定的招生限制措施。两年后重新接受评估中心组织的全面评估。重新评估仍然未获通过的院校,教育部将采取停止招生等限制措施。

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单位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由教育部领导,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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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为依据,具体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进行。

5.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方针

指导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进管理规范;

“评建结合”就是将评估工作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及长远的建设目标一并考虑,统筹兼顾,以评估促进建设,以建设提升评估,评建共进。

“重在建设”指评估只是一个手段,而建设是关键,提高教学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

6.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使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7.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目的

努力实现“四个促进”:促进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达到“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体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是突出为地方(行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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