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处罚细则终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12:44: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为使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树立祥泰工程品质好、进度快、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形象,处罚施工质量差、进度慢、管理水平低的施工企业,以好的施工企业为标杆带动排在中间和落后的施工企业,为此特制定如下现场质量安全奖罚细则。此细则作为合同附件与总包(分包)合同一起签订执行。 一、奖惩办法

1、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公司、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定期大检查。检查评比实行综合打分制。

2、检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讲评。对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由项目部监督实施。

3、根据综合打分标准,排出检查评比名次。排名第一的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排名最后的通报批评并进行罚款。用部分罚款金额对先进的施工企业或个人进行奖励。罚款、奖励在当期工程进度付款中予以兑现。个人以现金方式下发。 4、在公司检查过程中受表扬的施工单位加大奖励,受批评单位加大处罚。 5、罚款由建设单位财务部代扣执行。资金管理由财务部、建设单位项目部共同实施管理。(具体详见扣款流程) 二、对施工单位管理细则 (一)工程组织管理

1、施工单位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各种资质和岗位资格证不全的;人证不符的每项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的加重罚款,增加50%。

2、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7天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公司和项目部进行审批,如施工单位未按期报送,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3、施工单位应积极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资源准备、设施准备、技术组准备、监视测量准备),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开工。由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推迟开工,每推迟一天罚款3000元。

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每天上班前,组织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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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早晨会,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参加,会上通报、安排每天工作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晨会不开,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次,对不参加的个人罚款100元/次。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工期、质量因素确需调整、修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审核其调整可行性,批准后,上报项目部批准实施。否则擅自调整、修改罚款500元。

5、施工单位由于组织不力,诸如: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资等资源满足不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协调、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对现场监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必须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解决,不解决或限期没有解决完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7、项目部、监理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员、技术员、技术负责人进行专业技能审核、考评,第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通报批评,第二次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有合同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8、监测测量工具必须到法定的监测单位进行检测,有检测合格证明,如未经检测用于工程上的,罚款200元。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用于工程上的罚款500元,并责令停工。

9、施工过程中不服从项目部和监理公司管理的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罚施工单位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10、因施工现场负责人原因,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制止,不汇报者罚款5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更换。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各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真实、有效,有纪录、有交底人备交底人签字。没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不清,按每分项工程罚款200元。

2、监理公司、项目部每周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和不定期专题例会,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指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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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0元。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将会议纪要落实到生产中去,如落实不认真或不落实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试块按规范规定制作,发现少做一次(一组)罚款500元;砼、砂浆试块未按规定制作,弄虚作假,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隐蔽工程的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专检合格的基础上,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未经报验、复检私自隐蔽的,罚款500元。 6、施工过程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施工单位不执行“三检制”,不按施工程序野蛮施工的罚款500元。 8、不执行报验制度,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检查验收确认,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罚款500元。

9、主体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留下质量隐患,影响下步工序施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并不允许下道工序的施工。

10、工程竣工预验收检查,监理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仔细整改,并严格按监理公司、项目部指定限期内处理完毕。否则罚款1000元。影响竣工验收的罚款5000元。

11、如在政府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并被勒令返工一次罚款5000元,并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12、出现质量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瞒报者罚款500元;出现质量事故私自处理者罚款1000元。

13、未按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做伪证者罚款1000元。

14、为推卸责任而有意谎报事故的损失和事故等级者罚款5000元。 15、合同每标段取得省、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荣誉的,奖励总包单位30000元,监理单位10000元;单体工程取得优质结构杯,每栋号奖励总包单位10000元,监理单位5000元;单体工程取得泉城杯,每栋号奖励总包30000元,监理10000元,取得泰山杯的,乘以系数1.5,取得鲁班奖的,乘以系数2.0。 (三) 质量通病管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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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病控制指标

允许点项目 数 卫生间渗漏 外墙、窗口渗漏 屋面渗漏 裂缝 空鼓 蜂窝麻面 烂根 露筋 胀模 门窗洞口不方正 1 5 0 3 3 5 5 1 2 2 100户 栋 栋 层 层 层 层 层 层 层 单位 差 0 +1 0 +1 +1 +2 +2 +1 +1 +1 点 交付 交付 交付 交付 交付 拆模 拆模 拆模 拆模 拆模 3000元/点 2000元/点 50000元 500元/处 500元/处 100元/处 200元/处 500元/处 500元/处 200元/处 观感 20000元/管道漏水 面板高度不统一 配电系统漏保不灵 0 5 0 栋 栋 栋 0 1 0 交付 次 交付 交付 点 门窗破坏、开启不灵活 阴阳角不方正 卫生间地面倒坡 墙地砖色差 10 3 0 3 栋 层 栋 层 +1 +1 0 +1 交付 交付 交付 间 交付 500元/处 装饰观感 500元/处 200元/处 10000元/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 装饰观感 100元/处 10000元/人身安全 装饰观感 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 装饰观感 装饰观感 结构观感 结构观感 结构观感 结构观感 结构、装饰允许误验收节处置 备注 注:处罚措施针对超出指标范围的质量通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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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品保护处置措施

1、对于房屋交付时业主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1)抹灰后的阳角破坏——处罚保护责任单位50元/点;

(2)因未按规定养护造成的墙面裂缝——处罚保护单位50元/处;

(3)窗框变形、划痕问题——处罚责任单位200元/樘,并进行更换或修复; (4)窗玻璃划痕、破裂问题——处罚保护责任单位500元/樘,并进行更换; (5)入户门划痕、变形、锁芯损坏、执手损坏等问题——处罚保护责任单位500

元/樘,并进行更换或修复;

(6)户内水暖管道渗漏——处罚保护责任单位1000元/处,并进行更换或修复; 2、对于影响交付品质的过程成品保护问题

(1)钢筋工程经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进行保护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2)模板工程经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进行保护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 (3)混凝土工程经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进行保护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 (4)屋面工程防水经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进行保护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 (5)材料经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进行保护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3、其他

其他成品损坏视情况处罚责任单位200-2000元。

(五)成品保护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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