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处罚细则终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8:48:3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责任主体单位 序号 保护项 总包 甲供应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模板工程 混凝土工程 钢筋工程 抹灰工程 外窗工程 防水工程 砌筑工程 地面工程 屋面工程 地热工程 电梯工程 开关、插座、配电箱面板、灯具 幕墙工程 精装工程 防火门、卷帘 甲供机电设备 √ √ √ √ √ √ √ √ √ √ √ √ √ √ √ √ 甲分包或责任比重 甲分包或甲总包 供应商 100% 100% 100% 100% 30% 100% 100% 100% 100% 30% 20% 100% 20% 40% 40% 40% 70% 70% 80% 80% 60% 60% 60% 6 / 27

17 入户门 √ 100% 18 卫生洁具 √ 100% 19 20 风口 消防箱门 √ √ 30% 40% 70% 60% (六) 施工样板

1、所有样板均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总包单位进行验收与检查,样板未通过验收,不得进行相应的工序施工;

2、未制作样板或样板验收未获通过而进行工序施工的,所施工部位全部拆除,待样板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3、在限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样板施工且经整改仍未合格的,处罚承包单位2000元/项;

4、对于样板制作质量较好,且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样板标准或施工高于样板标准的,给予奖励5000元。 (七)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分解计划进行实施。编制甲供(限)材料、购配件、器具等材料进场计划,上报监理公司、项目部备案。监理公司、项目部以此为依据进行进度检查和组织材料进场,没有备案的罚款500元。

2、未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或分解进度计划施工的,私自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未上报,延误工期罚款500元。

3、工程进度的实施按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不得拖延。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基础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主体工程按楼层计算每层工期拖延一天罚款300元,整个主体工程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装饰工程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单位工程总工期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如造成工程竣工延误,不能按时交房,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并罚款10万元/天。

4、工程进度滞后,建设单位项目部安排加班抢工,对不参加抢工会议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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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不组织工人加班抢工的,每单位罚款3000-10000元/天。

(八)工程技术、安全档案管理

1、工程技术、安全档案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约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写、归档工作。若技术档案编制未与工程同步检查,一次罚款100元。

2、技术、安全档案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否则罚款100元。

3、检查工程技术、安全档案过程中如发现资料不齐全、有后补的现象等每发现一项罚款100元。

4、竣工资料的整理时限应符合工程报验要求,资料不齐备,报验不及时,对施工单位处罚每天1000元。 (九)工程安全管理

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否则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加重罚款50%。

2、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否则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的加重罚款50%。

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安全活动、安全宣传工作。施工现场如没有专职安全员罚款1000元,出现安全事故罚款5000元。

4、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安全制度牌,危险地段派专人进行监护。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的罚款100元/处,危险地段无专人监护的罚款100元/处。

5、工程开工前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审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安全施工,违反方案施工罚款1000-5000元。 6、塔吊、施工电梯安拆必备条件: (1)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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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塔吊、施工电梯安拆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批; (3)专业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法定的安装资质;

(4)施工单位和专业安装单位再交接手续上签字必须齐全。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每缺少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止安拆作业。 7、塔吊、施工电梯运行时的必备条件: (1)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修;

(2)机械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4)指挥人员的指挥哨、指挥旗必须齐备; (5)操作室安全保护措施完善; 以上条件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

8、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真实、有效,人证相符,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罚款200元。

9、施工单位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必须有试卷和记录,职工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否则每人罚款50元。

10、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人罚款100元,施工人员罚款50元。

11、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罚款100元。

12、竖向孔洞短边长大于250mm均应设临时封堵,临边防护均应设临时栏杆,设置防护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13、脚手架、模板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并检查验收,不按规定验收的,一次罚款1000元;出现坍塌事故(无人员伤亡)的罚款500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00元/人,并按合同约定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14、水平安全网、竖向维护网的搭设必须符合要求,并及时清理网内的杂物,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网内杂物未清理一处罚款100元。

15、所有建筑用料、废料必须用机械设备或人工搬运,不得随意抛掷,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6、施工通道必须畅通,否则罚款500元;爬梯、马道必须设置栏杆保证上下施工人员的安全,否则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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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总配电柜、分配电箱、电动机具等带设备,均应悬挂安全警示牌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装置。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18、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JGJ46-2005》标准实施,配电按三相五线制,一箱、一漏、一机、一闸制,否则罚款100元。

19、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污染必须及时清除。如不清除或不及时清除每次罚款100元。

20、施工现场应做到:设备、材料按规格、按型号摆放整齐,标识醒目,并做好安全、防雨工作。场地、道路清洁畅通。否则罚款200元。

21、施工现场要节约用水、用电。如工地发现长流水,长明灯一次罚款50元。

22、施工现场、施工驻地及施工单位虽管辖分担区必须每天清扫,如区域发现有大便每处罚款100元。

23、施工单位做好驻地管理工作,不许随意留宿他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4、施工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驻地卫生清扫工作。项目部组织检查排出名次。结合工程检查进行表彰。

总包单位应在每层每单元设置垃圾集中临时存放点,张贴醒目标志,设置结实耐用的垃圾周转袋,牢固的支架,卫生清理工具齐备,并排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工作面清扫干净,垃圾每日一清,材料堆放规整,做到活完场清。如发现未按要求设置和清理的,每个点位每次罚款50元。

25、动力线和照明线应分别架设,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严禁乱接乱架,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加重处罚。

26、各施工单位应及时维修各自负责的施工道路,要保证路基坚实,边沟排水畅通,路面无积水,无塌方现象,保证道路畅通,否则罚款500元。保持路面湿润,无扬尘,路面扬尘四起则罚款200元。

27、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库房、施工场地和易燃易爆场地必须配备满足防火需求的消防器材,否则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28、集中宿舍的区域或其他住宿区域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严禁喝酒、闹事。对不服从管理,滋生是非,打加斗殴的进行严肃处理,每人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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