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处罚细则终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8:45: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89 中小型机械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有缺陷 190 机具使用不合格的配件 191 机械设备未做保护接零或电线绝缘不良 192 设备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 193 当发现设备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时,未B 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B 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B 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B 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B 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按规定停止使用 194 机械整体结构有开焊和或严重变形、各部位连C 停工整改,罚款1000元 接不紧固 195 室外机械未搭设防雨防砸棚 196 维修时未断电 197 圆盘锯未按规定设置锯盘、分料器、防护挡板B 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的安全装置 198 圆锯使用倒顺开关 199 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作业 200 电焊施工火花四溅 201 电焊机未单独设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外壳未B 做保护接零 202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大于5米,两侧接线未压牢B 米,二次线长度大于30 203 电焊机未安防护罩 204 电焊机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205 电焊机的焊钳和焊把线有破损或绝缘不好 B 元 B 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B 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B 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C 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 A 元 停工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100B 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B 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电气焊作业21 / 27

206 焊把线与回路零线没有双线到位,借用金属管B 道、脚手架、轨道等作回路 207 焊割时未配备灭火设备 208 焊接时未有监护(看火)人员,焊渣阴燃引起B 明火 209 高处焊接作业无接盘措施,下方洞口未封闭,B 或未清理周围易燃物 210 电焊工未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11 室外焊机未搭设防雨、防砸棚 212 移动焊机时未切断电源 213 橡胶软管变质、老化、脆裂、漏气或沾染油脂 B B B A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C 停工整改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1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214 氧气瓶、乙炔瓶和焊点间的距离小于标准要求 215 氧气瓶、乙炔瓶平放卧倒 216 氧气瓶、乙炔瓶曝晒 217 焊接作业和油漆、防水交叉作业 218 非焊工操作 219 在油漆库房调配稀料 220 化学危险品未按规定存放使用 221 易燃易爆仓库无良好的通风条件,且仓库照明B 罚款100元/人次 A 罚款100元/人次 A 罚款100元/人次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B 元 C 停工,人员撤场,罚款5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B 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B 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B 元 B 罚款200元/人次 易燃品等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规定 222 在库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2 / 27

223 库房内未配备灭火器材 224 库房内未使用防爆照明灯 225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沟槽,未按标准设围拦防B 护和密目安全网封挡 226 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27 独立柱、梁钢筋绑扎未铺设脚手板 228 2米以上高处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未搭设脚手C 架或临边无防护栏杆 229 防水作业区域未保证空气流畅 230 未配备灭火器 231 易燃防水材料作业区域有明火 232 无防水施工方案或方案未审批 233 在刚砌好的墙上行走 234 抹灰用脚手架搭设在非承重物器上 235 踩踏在脚手架护身栏和阳台栏板抹灰 236 二层楼以上安装,工具未随手放入工具袋 237 油漆作业场所使用明火 238 油漆作业通风不畅 C B C C B B B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00元 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停工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停工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停工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1日内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B 罚款200元/次 C 停工整改,罚款1000元 B 罚款200元/人次 停工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500元 B 罚款200元/人次 A 罚款100元/人次 B 罚款500元/人次 C 停工整改 基坑、防水作业239 调制油漆时未戴防毒口罩、防护镜等防护用品 B 立即整改,罚款100元/人次 240 木材堆放场地无消防设施 B 200元 1日内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23 / 27

241 在木工操作地点吸烟动火 242 井内安装时,未挂“井内作业、禁止抛物”等B 罚款200元/人次,人员撤场 1日内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A 100元 1日内整改,未及时整改罚款A 100元 安全警示牌 243 安装过程中,支吊架固定不牢、负重时坠落 244 灯具调试或检查测试线路未严格执行操作规B 立即整改,罚款100元/人次 程 245 切割机火花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未清理干净或B 罚款200元 切割机安放位置不当 246 外墙立管安装未系安全带 247 外墙立管安装时管件固定不牢 248 电缆鼻子与电缆、导电板压接位置不正确,不B 立即整改,并罚款100元/处 够紧,接触面不够 249 坡屋顶作业人员未穿防滑鞋 250 安装完立管后未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B 立即整改,并罚款100元/处 复 A 罚款100元/人次 B 罚款200元/人次 B 立即整改,并罚款100元 水电施工 (十一)建筑材料管理

1、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的产品,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如有使用无质量保证资料材料者,视该部分工程不合格并按材料总价款2倍罚款。

2、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项目部工程师提供有关规定的证明资料,经监理、项目部工程师复检、确认后方可使用。没报验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用此材料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

3、需复试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在监理、项目部工程师的监督下,按标准取样,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取样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用此材料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 4、对检验、复试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以及成品和半成品按规定码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标识不清的或没有标识的每处罚款100元。有保质期的材料进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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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登记,与现场保持沟通,在其有效期内进行使用。过期使用材料的视为工程不合格。

5、钢材的保管:在存放区域内用砖砌成高*宽300*240的条形基础三道,将钢材按不同规格型号分类摆放。在不同规格钢材堆放处分别放置标识牌,写明型号、规格、产地和合格、不合格、待检品、待确定等状态,以防用错。否则罚款100元。

6、推行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认可制度,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样品,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确认。使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视为工程不合格,并罚款1000元。

7、因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发生质量事故,除返工整改外,罚款每次5000元,并严肃追究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8、不合格的地材进入工地后限24小时内运出施工现场,如果未按限期要求运出现场,每日罚款500元。

9、材料进入施工现场24小时内管理人员进行检验完毕,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0、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自己的材料,否则发现按材料价值的20%罚款,并将此材料清除施工现场。

11、施工单位所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质量证明材料和各种手续齐全,不得偷梁换柱,否则发现后,视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

12、材料管理人员要公正维护各方权益,不得乱用职权,以次充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材料管理人员清除出施工现场。

13、大宗材料按平面规划,施工先后次序的要求进行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要避免混乱堆放,标识不清。否则罚款500元。 三、对监理公司管理细则 1、对监理人员管理细则

监理人员要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如有下列情形者,清除出工地,并追究其或企业的经济责任和连带法律责任。

(1)监理人员按照监理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不得以职务之便串通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2)不得以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产品、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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