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温建发2013年195号)(关于高支模验收的文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4:01: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通知

温住建发〔2013〕195号

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

局、城管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发生了多起模板支撑架倒塌的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证施工安全,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质〔2009〕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进一步加强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是指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支撑体系,分为普通模板支撑架和高大模板支撑架。

扣件式钢管高大模板支撑架(以下简称高支模)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安全技术规范及专项方案的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我市高大支模工程的适用范围:

1、高度超过4m(含4 m)以上,或跨度超过12m(含12 m)以上,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架;

2、高度1.2m(含1.2m)以上或截面大于0.45㎡(含0.45㎡)以上的的梁、厚度250mm以上(含250mm)的板、高度大于2m的斜面结构、支架支承面坡度大于12%的坡道、厚度大于500mm墙体等模板支架; 3、形体比较复杂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支架。 二、钢管扣件质量管理

钢管应使用Q235普通钢管,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进场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扣件及可调托座(顶托)应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及报废制度,应及时进行防锈、除锈、更换破损零部件等维护保养,对有严重锈蚀、变形、出现裂纹及其它不符合标准情况的构配件必须作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三、方案编制与论证管理

(一)模板支撑架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由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应按规定程序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专项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齐全完整,计算准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盲目套用其他既有方案。 (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应加强对专项方案的审批把关,凡内容空洞,套用痕迹明显,严重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三)高大支模工程,施工企业要组织本企业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论证,未经专家论证通过不得擅自组织施工。 四、搭设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模板支撑架搭设作业人员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架子工)资格证书,且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模板支撑架搭设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凡不具备资格的,严禁进场作业。 五、搭设和拆除管理

(一)模板支撑架应采用钢管和扣件搭设,严禁使用木、竹等材料搭设; 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严禁钢管扣件和工具式脚手架混合搭设。

(二)模板支撑架搭设前,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员

应当根据专项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模板支撑架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专项方案的要求搭设模板支撑架,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五)支撑架的钢管立杆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和采用套接(非扣件连接)方式。

(六)高大支模的搭设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专项方案的要求,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900mm。 23mm。

3、对于反梁需在初凝之前完成浇注的结构,相邻二跨的梁板计算施工荷载时应附加倾倒荷载2KN/㎡。

4、立杆稳定性验算值控制在允许值的80%以内。

5、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双扣件抗滑移承载力取值控制在10KN以内。下列情况不得采用扣件支承荷载,应在立杆顶面设置可调托座(顶托)直接传力:

(1)计算梁底需要设置双立杆及以上立杆的; (2)计算立杆间距少于700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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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mm,壁厚不得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