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温建发2013年195号)(关于高支模验收的文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0:15: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三)模板支撑架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现场应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的通知》要求建立安全台账,包括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表3.4.1)、模板支架验收记录表(表3.4.2)、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综合验收表(表3.4.3)等。 七、监督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监理单位要在模板支撑架搭设过程中重点检查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在验收合格并签置混凝土浇筑令后,方可同意浇筑混凝土。同时,加强对模板支撑架的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对高大模板支撑架及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从严查处。

(四)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除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与我委已发文件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