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行规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3 9:40:4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应与司机密切配合,缩短起复时间。

第150条 发现接触网异状时的处理办法

1.当发现接触网异常,需要电力机车临时降弓通过时,降弓手信号的位置应设在故障点来车方向,距故障点150m处(特快旅客列车运行区段距故障点250m),机车降弓滑行400m后,如见不到升弓信号,可自行升弓继续运行。

2.当确知接触网绝缘损坏时,严禁与其部件相接触。

3.若发现接触网断线或其他部件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相邻车站、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供电段调度,并且在接触网检修组到达以前,将该处加以防护,使人员距已断导线不少于10m。如接触网已断导线或其损坏部件侵入建筑限界,则必须根据《技规》的规定,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加以防护。

4.对吊挂在接触网上的外来飘落物(线头、绳索等),均视为带电,并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151条 在接触网附近灭火的规定

1.接触网附近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通知接触网工区、列车调度员。

2.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接触网带电体不足4m的燃着物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若使用砂土灭火时,可在不停电的情况下进行。

3.距接触网超过4m的燃着物体,可以不停电用水浇,但水流不应向接触网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以上。

第152条 道口限界架设置的规定

1.电气化区段平交道口必须在线路两边公路来车方向安装道口限界架,限界架的通过高度为4.5m,限界架与线路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得少于12m。

2.站内、区间各道口栏杆距最近线路钢轨外侧距离,不得少于4m。

3.道口限界架由施工单位制作设置。供电段应在电化设备接管时,做好验收和使用中的维修养护工作,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制作限界架揭示牌,设置于每个限界架车马运行方向的右侧,距地面不低于2m高度处。

第153条 通过电气化线路平交道口的规定 1.车辆和行人通过道口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过平交道口的车辆,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2m或触动道口限界架的横板。

(2)通过道口时,在装载高度超过2m的货物上严禁坐人。

(3)当行人持有木棒、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下时,不准高举挥动。

2.各种车辆运载超高货物可能触动限界架横板的,严禁通过铁路道口。如必须通过时,须经供电段同意,待接触网停电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准通过铁路道口。

第154条 涉及接触网的信号标志不能按《技规》要求设置于线路左侧的处所

1.张家口南站至沙岭子站间上行“禁止双弓标(K191+390)”、“断电标(K191+345)”、“合电标(K191+255)”设置在线路右侧。

2.安家庄至雁翅站间下行“禁止双弓标(K37+794)”、“断电标(K37+839)”设置在线路右侧。

用语说明

1.“超过、不满、以上、以下、不足、不够”:均不包括本数。 2.“及其以上、及其以下”:均包括本数。 3.“前端”:列车或车列最前一辆车的前端。

4.“前部”:列车或车列前部的适当位置。 5.“后部”:列车或车列后部的适当位置。 6.“尾部”:列车或车列的最后一辆车。 7.“信号机内方、外方”:信号机防护的方面为内方,反之为外方。 8.“信号机前方、后方”:信号机显示的一方为前方,反之为后方。 9.“车列”:若干车辆连接在一起,而无机列乘务员和列车标志。 10.“车组”:两辆及其以上车辆连挂在一起。3辆及其以下为小组车;4~6辆为中组车;7辆及其以上为大组车。

11.“一钩”:单机或机车连挂车辆,由一股道去另一股道,并变更运转方向的调车作业。

12.“一批作业”:指一次下达的调车作业计划钩数,填写在一张调车作业通知单上。

13.“越区”:越出《站细》划分的调车作业区域。 14.“转场”:机车牵引或推送车列由一车场转往另一车场的调车作业。 15.“区间占用”:区间已经进入列车或列车已取得占用区间的许可。 16.“区间空闲”:区间无列车或未被占用,未发出任何行车凭证。 17.“第一离去、第二离去”:本规则内是指自动闭塞区段以出站信号机为始点,经过的第一个闭塞分区的通过信号称之为第一离去,依次个闭塞分区的通过信号为第二离去。

18.“第一接近、第二接近”:指自动闭塞区段接近进站信号机的相邻两架闭塞分区的通过信号,相邻进站信号机的为第二接近(俗称预告),相邻第二接近的为第一接近。

19.“隔开设备”:指安全线、避难线、能起隔开作用的道岔。 20.“按站间区间掌握”:在自动闭塞区间由于天气不良和有特殊原因,不改变原闭塞方法,仅改按站间区间间隔放行列车。

21.“按站间区间办理”:自动闭塞区间改按电话闭塞方法办理行车。 22.“关门车”:关闭制动支管的截断塞门,车辆能通风,但本身不起制动作用。

23.“交接线”:指在编组场内为车场间进行车辆交换而设置的线路或路企之间交换车辆的线路。

24.“重型轨道车”:超过16.18kw(22马力)的轨道车。16.18kw(22马力)及其以下者均为轻型车辆。

25.“前方站、后方站”:列车开向的车站为前方站,反之为后方站。 26.“轨面红线”:接触网设计的轨面标准线。 27.“车辆防溜坡度”:指该线的实际坡度。 28.“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超过6‰下坡”:指制动距离内换算坡度。 29.“调车作业时超过2.5‰的坡度”:指该线有效长内的平均坡度。 30.“手推调车时超过2.5‰的坡度”:指该线的实际坡度。 31.“禁止溜放调车时超过2.5‰的坡度”:指该线的平均坡度。 32.高坡地段:我局高坡地段指:京承线巨各庄—北马圈子、潘家店—承德,锦承线上板城—平泉,承隆线承德—隆化,京包线昌平—康庄,丰沙线三家店—邢家堡,大台线落坡岭—木城涧,石太线获鹿—赛鱼,沙午线章村—午汲,邯长线林村—北舍,马磁线新坡—磁山(包括峰峰支线)。

附表1—22略。

附表20修改[京铁师(2008)307号修改]

老《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