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条件及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4:44:5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挂靠)项目合作条件及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和服务,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拓展公司的市场份额,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 合作(挂靠)单位/个人的资格审查及确认 (一)、合作(挂靠)单位的资格条件

1、工商、税务、建委登记注册的建筑装饰企业(二级以上)。 2、在XX地区有固定办公地址。

3、首次合作(挂靠)单位,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密切关系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4、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

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做假造假、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二)、合作(挂靠)个人的资格条件:

1、从事建筑装饰行业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首次合作(挂靠)个人,需要有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或与公司有关系往来的可靠熟人作为担保人,并当面提供担保书。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能提供独立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4、在XX区域有固定住址或办公场所。

5、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如房产证)。

6、有稳定的施工队伍能满足合作(挂靠)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管理人员联系表》和《施工队伍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

7、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费等不良信用、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责任的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商业诈骗、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8、在我公司工作过或合作过的人员合作(挂靠)的,其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管理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 (三)、资格认定

在挂靠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1、 若挂靠单位(人)不符合挂靠条件予以取消挂靠资格。

2、 若挂靠单位(人)符合挂靠条件则予以挂靠并准备签订“合作施工协议” 三、合同签定及管理

根据挂靠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落实,确认无问题后,公司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三日内,由行政管理部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挂靠单位(人)签定“合作施工协议”及“承诺书”,留存一份原件于我公司保管、挂靠单位(人)留存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现场主要部位应明示警示牌、指示牌和宣传牌。

(六)、执行统一工人着装、特殊工种和施工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八)、如发现安全、文明不达标情况,每查处一次,当即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累计查处三次,我方除加重处罚外,有权停止合同及合作,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挂靠单位(人)负责赔偿。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二)、按合同约定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配合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