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1:56: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住院患者诊疗管理方案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医务科、护理部联合制定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一、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医务人员为就诊患者提供规范同质化服务
1、所有住院患者,入院后均由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医务人员为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医师在入院记录中记录,护士在患者入院评估表中记录。
2、病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等途径,根据疾病的诊疗规范,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3、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高龄患者的病情评估 (具体分类详见住院患者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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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护人员对患者的评估具有相互印证性,为患者的诊疗方案提供依据,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二、科室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
1、各临床科室应参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学术团体制定的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结合我院现有资源,制定本专业主要病种的《诊疗指南》及各项诊疗操作的《操作规范》;
2、各科室应根据医学的发展需要,每年定期对临床指南及规范进行更新与改进,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的指南及规范,具体工作由科室主任负责,在本科室内落实完成。新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应先培训、后执行。
3、严格规范临床指南/规范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使用的新临床指南/规范,首先需由本专业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实用性评定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临床实践,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临床指南/规范更新申请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抽调医疗质量与管理委员会至少3名相关专家进行评估。
4、医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各临床科室制定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定制成册,并负责对各科室的培训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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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每年更新需要≥5%,至少每两年组织对各科室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进行重新修订。
5、各科室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指南/规范存在缺陷,应及时进行修改,并提供充分的修改理由,如卫生部、卫生厅或权威医疗机构的修改依据。
6、按照重庆市卫计委要求及医院要求,科室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临床路径,达到相应文件要求。
7、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要求,明确排除禁忌,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对于有创检查,需要完善知情同意告知,并向患者充分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字认可;
8、依据相应检查及诊断结果,对诊疗计划进行变更和调整;对重要的检查、诊断阳性与阴性结果的分析与评价意见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四、规范使用与管理抗菌药物、肠道外营养疗法、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指南或规范与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的规范使用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根据抗菌药物分级,按使用权限将临床医师分级如下:一级权限医师、二级权限医师和三级权限医师;
2、药剂科每月对全院25%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点评结果在内网上进行公示。医院每月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予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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