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9 14:39: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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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原材料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各类原辅料、产成品的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库存、运输途中原辅料、产成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我厂原辅料、产成品仓库和运输管理。

3.食品贮存管理

3.1 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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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3.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3.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存放。

3.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5 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3.6 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5℃。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4.食品运输管理

4.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4.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4.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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