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党风廉政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4 12:28: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莒县职教中心

党风廉政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政府纠风办、县教育局的部署,为切实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建设全国首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为契机,坚持党风教风一起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廉洁从教和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为把我校建成职业教育强校提供高素质的师资保证。

(二)任务目标全体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把教师群体建设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楷模,在全校教职工中形成“敬业爱岗、积极向上、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端正行风,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级文明单位。

二、考核对象及方法、步骤 (一)考核对象

各科室,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科室考核内容:

1、履行本处室职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2、科室人员团结协作,责任心、执行力和创造力情况。 3、科室之间分工合作,是否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4、科室内部是否风气端正,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5、科室内人员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以及违章违纪行为等。 教职工考核内容: 1、依法执教方面

是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是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有无直接或变相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的行为; 2、爱岗敬业方面

是否存在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在教职工中散布不良言论等行为;

是否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在工作时间从事编织毛衣、串岗聊天、上网打游戏、带孩子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教师在课堂上有无接打电话、接待客人以及抽烟等现象。

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中途离岗等现象。 3、关爱学生方面

是否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有无体罚或讽刺、挖苦、歧视、言语伤害等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4、团结协作方面

是否有损坏学校形象、声誉以及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是否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的关系,凡事讲理解宽容、讲真诚相待、讲沟通、讲团队精神。

5、廉洁从教方面

有无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或收受贵重财物;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行为;

有无私自介绍学生参与校外商业活动或安排实习就业的行为;

有无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诱导学生购买指定教辅资料的行为;

6、为人师表方面

是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是否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工作日是否饮酒,有无酒后上课或上班现象;

非工作日期间是否酗酒闹事,参与社会上或所在村庄事务,损害教师形象;

是否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有无传播邪教言论等行为; 是否出入一些不健康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考核方法:采用领导考核与学生、家长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察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扣分考核,有创新的适当加分。学校每学年对科室和教职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量化出一定分数,计入考核总分。

1、个人自评(10分)

全体教职工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六条考核标准逐一进行自评,觉得自己在考核时段内是否真正做到了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哪一条做得不到位,适当扣分。

2、学生考核(30分)

由所教班级的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集体考核,认为这个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态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等方面是否优秀、合格或不称职,并用一定的分值体现出来。

3、科室考核(40分)

由全体科室人员对教师个人进行量化测评,针对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及敬业态度,对科室工作有什么重要贡献等,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

4、学校考核(20分)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全面反映该教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是否敬业爱岗、积极向上,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等。

5、综合评分:

在以上各项得分的基础上将分数累计汇总,所得总分即为该教师的最终考核分。

注:非任课教师的考核,不含学生考核这一项,只有三条,所占分值分别为:个人自评10分;科室考核55分;学校考核35分。

6、确定等次:

根据各人的最后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按比例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7、核实公示:

经学校领导和考评小组核实无误后,将考评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