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5 16:01: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操作规范
一、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三)《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7号) 第三条 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 开工报告。 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 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 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2 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 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应当由具备 相应资质的甲级工程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 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审批部门对符合有关规定、确有必要 建设的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将批复文件抄送城乡规划、国土 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可以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 有效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二、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五)《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抓紧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623号)一、加强政府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一)加强政府工程项目审批,对2017年底前因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在问题解决前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严格审查政府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原则上,市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同级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但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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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我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8〕45号)规定: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区直属厅(局)级单位和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实施主体: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审批条件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号)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3.项目建议书审批 (1)、项目建议书(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 (2)、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评估意见; (3)、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二是有同级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处置审核文件;三是有扩建(加层)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四是由项目单位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城市规划调整拆迁或城市改造拆除等证明材料。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4)、公检法司建设项目还应符合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有关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监狱建设标准、公安看守建设标准、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等规定。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5)、按照简化审批程序的要求,已纳入国家或自治区建设规划的项目,可视同已立项项目,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4.申报批复事项所要求备齐的文件和材料将随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新规适时进行补充或调整。 五、申请材料
项目建议书审批阶段:
1、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的申请文(原件)
2、项目建议书(重大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原件) 3、属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权限的项目,需提供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原件) 4、项目资本金、有关地方配套、自筹资金及金融机构出具的筹资、贷款承诺书,其它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材料。(复印件)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5、公检法司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监狱建设标准、公安看守建设标准、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的人员编制数(年审案件量),关押场所要提供收容关押人员数等材料。(人员编制以编办批复的文件为准,监管场所关押人数以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复数为准。)(复印件)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罴。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项目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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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项目评审时间)。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八、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5-4259161 投诉电话:0775-4565337
附件:1.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法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无。 3 / 13 申请人 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