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申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5 13:41: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申报 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前言

肿瘤标志物是指在恶性肿瘤发生和增殖过程中,由肿瘤细胞产生或机体反应而异常产生和/或升高的,反映肿瘤细胞特性的一类物质。肿瘤标志物存在于病人的血液、体液、细胞或组织中,对恶性肿瘤的辅助诊断、疗效观察及预后评价具有一定的价值。

肿瘤标志物类检测试剂原来属于按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2007年6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后,该类产品作为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的法规文件已经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原则性指导,但在审评过程中仍然遇到许多细节性问题各方意见不一。随着对该类产品认识的不断加深,对注册申报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逐渐明了,有必要对这些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规范。

本指南文件旨在让申请人明确在注册申报过程中SFDA对本类试剂重点关注的内容、规范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解释企业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对一些常见问题的疑惑、最大限度减少技术审评过程的发补率。但是,本文内容并非最佳标准也不要求强制执行,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其它合理方式,但应有充分

的证据支持其所用方法可以有力保证试剂的安全有效性。

二、本指导原则拟重点解决的问题 1.明确TM试剂的临床预期用途

TM主要用于对经过组织学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协助判断疾病的进展、对治疗的反应。TM浓度逐渐升高常意味着疾病处于不断进展期或疗效不佳,浓度降低则意味着对治疗有反应或疗效较好,而稳定的抗原水平则常常暗示疾病处于稳定期。在许多良性疾病却可见这些标记物水平的升高,故在对恶性病患者的临床管理中,应结合患者的症状/体征、其它检测指标以及治疗情况等综合考虑。由于其临床灵敏度和特异性较低,TM不宜作为肿瘤早期诊断的指标,亦不适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2.产品说明书编制

主要针对【临床预期用途】、【样本要求】、【实验方法及质控】、【检验结果的解释】、【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进行合理规范。

3.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TM产品多为定量检测试剂,其分析性能一般包括分析灵敏度、线性范围、测量准确性、精密度及分析特异性等指标。但是,在实际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企业对这部分资料的认识仍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在各个性能指标的具体评价方法上认识不易,本文内容将对这部分资料进行规范。

4.临床研究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

提出了较多要求,但企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仍有较多困惑,如:病例病种的选择、干扰样本的选择、各病例组的例数、统计学方法以及临床报告的撰写等。本文对肿瘤标志物类检测试剂的临床试验研究也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三、专家研讨会讨论情况介绍

2009年7月24日,《肿瘤标志物类检测试剂注册申报指导原则》(讨论稿)(以下简称为《讨论稿》)专家研讨会在我中心召开。参会人员有:审评三处全体人员、医疗器械监管司注册二处相关人员、各相关医院临检专家(详见附件1)。会议主要针对《讨论稿》中问题较集中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现汇报如下:

1.肿瘤标志物的定义

《讨论稿》中引用了大学教科书中常用的关于“肿瘤标志物”的定义,但专家普遍认为该定义内容明显落后于现在临检学对肿瘤标志物的认识,经讨论,确定了新的定义:肿瘤标志物是指在恶性肿瘤发生和增殖过程中,由肿瘤细胞产生或机体反应而异常产生和/或升高的,反映恶性肿瘤细胞特性的一类物质。

2.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

临床上,肿瘤标志物主要用于对经过组织病理学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判断病情进展及疗效,因此,专家建议指导原则中应明确是对肿瘤标志物进行“定量检测”的要求,将指导原则名称修订为“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申报指南”。另外,会议还对本指导原则适用产品的方法学进行了明确:适用于利用酶免疫法、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