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8年工作计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10:41: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库木巴什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8年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 断健全服务网络,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完善 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的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二双向选择,自愿签约。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库木巴什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健康档案中,按照约定内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三绩效考核,统筹发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签约人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其它各项补贴挂钩,促进乡村医生全面落实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签约的形式与内涵,及时调整签约内容,有效满足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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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至2018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8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辖区居民。

四、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其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并记录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贫困人口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

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乡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按要求需要转上级医院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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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此项工作与全民免费体检同时进行。

鼓励乡村医生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能力,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签约要求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为签约主体,卫生院组织协调并加强指导,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二签约周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一般未提出异议视为自动续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选择乡村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协议。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控制在1000人左右。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及时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按要求转诊,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患方自身原因影响服务质量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依法不承担责任。

五、签约考核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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