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财务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20:43:1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社团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团的管理,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

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总会章程》,超幸福剧组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超幸福剧组。 第三条 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社团发展决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社团联合会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 公众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和团委报告、检举; (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社团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条 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多名成员组成。专人负责掌管

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专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帐。

第五条 社团应每两个月向社团联合会报送社团财务收支情况(就是以前的财务调查),

自觉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社团每个学期必须向全体社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条 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

【第二章 社团预算决算管理】

第七条 社团的预算是指社团根据社团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期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 各项社团使用经费上应坚持全面、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使用经费。用于举办

活动的支出不得超出总资产的50%,用于内部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总收入的20%,人员经费开支应不能超出10%。

第九条 社团每学期末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学期活动内容及预算。

第十条 每学期末社团必须编制学期财务决算,作为学期各项收入和支出的总结,和社

团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一条 社团的每项活动在进行申请时,必须同时提出活动预算报批。活动结束后,

社团必须将活动决算报社团联合会批准、登记,批准后的决算是冲账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指社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社团的各

项收入全部纳入社团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社团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即社团从会员中收取的活动经费;

(二)补助收入,即社团从团委、社团联合会等学校有关部门取得的非会费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商业赞助收入由社团自行决定使用,但须向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由社团总会定期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社团获得捐赠、资助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时,应当提前向社团总会递交书面介

绍及协议书等有关材料,报送校团委审批并获批准后必须开据团委统一制作的收据,并向相应团组织报告接受、使用、余额处理等的有关情况。没有经得校团委批准同意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商业活动。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超幸福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