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息时间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7 0:37: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作息时间管理办法

为推动有限公司做好日常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非法定假日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法定假日全天休息。

2、不鼓励加班,个人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必须加班的,公司负责报销饭费,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酌情考虑是否放发加班费;加班需要写申请,经过领导批准;来不及填写申请的,要打电话申请,经批准即可,后补填单子。

3、公司总经理有事,须向商务经理请假,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事后必须补齐。员工请假的,须向总经理或商务经理请假,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事后必须补齐。

4、月全勤人员奖励100元,(全勤指:全月无迟到早退、无请假); 公司每月给每人三次迟到机会,超过三次

机会的,迟到或早退1次,扣5元,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及以上,按照旷工处理,扣除半天工资,超过半天的按照日工资扣除。

5、出勤记录由商务经理负责,如商务经理不在,委托商务经理代理人负责。

6、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30分钟内可视同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7、公司每周六上午进行学习、交流;每月进行一次培训(月培训期间,除工作原因可不参加,个人原因不准假)。

8、每周六、日公司都安排人员值班,周末公司有事,在群里通知值班人员,如未回复,打电话确认;值班人员需

负责值班当天的事情;值班情况详见商务经理发出的值班表,值班表每月更新。

9、每周五都要提交工作日记,交由总经理,由总经理评审,作为每月、每季度、每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标准之一。

10、公司投标项目实行竞争上岗,方案完整者优先!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适当时候补充完善。

本办法自2016年02月01日起执行。

2016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