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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9:38: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死因监测培训

一. 监测对象

1. 辖区内发生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外籍公民。 2. 辖区外死亡的户籍居民。

二. 乡镇、街道卫生院、分院工作职责

1. 收集在家或本院死亡个案信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 摸底补漏。

3. 核实死亡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4. 30天内完成网络直报。

5. 每月及时将《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报cdc。 三. 村级卫生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收集死亡信息,协助入户调查工作。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基本内容

1.第一部分是死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户口、婚姻、文化、工作单位、出生、死亡日期、年龄、死亡地点等。

2.第二部分是死亡原因,指与死亡有关的疾病或损伤诊断,死亡原因又分为1、2部分。 3.第三部分是根本死因及统计分类。 五填写要求

1. 采用统一的《死亡证明书》的基本格式,逐项认真填写,

不能漏项或错项。

2. 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3. 死亡原因填写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4. 《死亡证明书》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师签名及医院盖章。

六.基本情况项目填写

1.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每一项目,字迹清晰,不缺项,不错项。 2.注意逻辑关系。

3.填写选择性问题时,只可选择最适合的唯一答案,不能多选。

七.证明书填写

1.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主要从事的工作,如人工中的车工、钳工、电工、纺织工、电镀工、炊事员等。

2.常住户口地址,应按户口薄上登记的住址填写完整,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室,农村要填写到行政村、组。

3.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4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再婚、复婚、同居)、丧偶、离异、不详5种情况选择,打对号,对

老年人应注意“丧偶”一栏的选择。

5. 生前工作单位:指死者在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那个单位;

6. 出生日期与死亡日期:按照公历填写年、月、日,如按阴历的话则推迟1个月计算。 7. 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a. 未满1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年龄,28天以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小时。 b. 死亡时已过生日,实足年龄=死亡日期-出生日期 c. 死亡时未过生日,实足年龄=死亡日期-出生日期-1. 8. 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应填写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和其他情况的直系亲属或者同事、邻居的姓名。

9. 住址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具体住址或工作单位,如有电话号码应尽量填写,以便于联系。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父母的姓名、住址、单位。

部分死因是证明书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损伤,以及该疾病或损伤的更早的原因,如有两个或多个疾病,前后列于第1部分各行上,则每个疾病都是记在其上行另一个疾病可接受的原因,即疾病之间需要有逻辑顺序。

在一部分中还需填写每个报告的疾病或情况从发生到死亡时大概的时间间隔,如果能填出来,则可以帮助判断各

种疾病间的关系。

1.(a)行至少填写一个疾病,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不要只填写各种衰竭情况。

2.一行填写一个疾病。

3.各行之间的逻辑关系为(c)至(b)至(a)。 4.每个疾病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尽量填写。 5.追踪最早疾病,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填写(e)(f)等行。

第二部分填写注意事项:

1.第二部分是对第一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2.第二部分有明确诊断的慢性疾病都需报告,特别是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肿瘤、冠心病等。 3.按照重—轻程度在同一行依次填写。 4.注意调查询问。 最高诊断单位:

a. 针对第二部分死因生前就诊情况。

b. 如果有多个死因,综合多个死因选择最高一级医疗单位。

c. 同一死因多个级别单位就诊,选择高级别诊断单位。 d. 上述填写的诊断单位与调查医生、填报医生所处的单

位级别无关。 最高诊断依据:

a. 针对第一部分死因生前疾病就诊情况。

b. 如果有多个死因,综合多个死因选择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

c. 同一种疾病实行诊断分级,区最高级别的组织进行切片诊断。

“临床+理化”包括三大常规的化验:x线拍片、胸透、ct、b超、磁共振等特殊检查;“临床”指望、闻、问、切。